A. 公文,縣政府的下屬部門往其他單位發通知、文件等,都是通過網路發送,需要蓋章嗎看有些文件沒有公章啊
機關處室一般不單獨對外發文,發文的一般加蓋單位公章的多,也有少部分加蓋部門公章的。
通過OA發文的可以加蓋電子印章。
B. 通知可以不蓋公章嗎
法律分析:公文上有發文機關署名的需要蓋章,沒有的就可以不蓋章。普發性文件、公眾告知性的文件,可以沒有主送單埋游旅位,可以不蓋章。文件結尾落款那裡,只有一個發文單位的,可以只寫日期,再在日期上蓋章。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 》第八條公文種類主要有:(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彎凳、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十三)議案。磨橘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 》第九條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一)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 「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五)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八)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十)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十一)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十二)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十四)附註。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十六)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十七)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
C. 政府公告是否需要蓋章
政府公告需要蓋章。有章的文件才是正式文件,公示文件,也是一個正規的文件,所有正規的文件都需要蓋章。
法律依據: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四條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准確、安全。
第五條公文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其它有關規定,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模範遵守本辦法並加強對本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檢查。
第七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並指導下級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
D. 政府出的文件不蓋公章有效嗎,上面寫了「百份以上不蓋章」 這樣有效嗎
政府的行政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猜纖章。 因此,政府出具的文件不蓋公章是無效的。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四十八條 :
公文復印件作為正式公文使用時,應當加蓋復印機關證明章。
(4)網上政府文件不蓋章可以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特急」、加急」。其中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發文機關標識應當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四)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穗冊仿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
(五)上行文應當註明簽發人、會簽人姓名。其中,「請示」應當在附註處註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
(六)公文標題應當准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七)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八)公文如有附件,應當註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九)公文姿野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准。電報以發出日期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註(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弧標注。
(十二)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三)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十四)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並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
第十一條
公文中各組成部分的標識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210mm×297mm),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E. 政府紅頭文件為什麼沒蓋公章
紅頭文件蓋章不是必須的,要視情況而定。從實際看到的紅頭文件來看,省政府文件不加印章的很常見。還有些不加印章的文件編了序號。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其指的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類等的俗稱。
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紅頭文件指的是指黨中央或者是國務院這些機關下發的文件,當然,現在也有人把紅頭文件泛指自己的上級部門發布的文件。像黨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下文里是一定不能少了公章的。國家規定,一般來說黨委或者政府文件一律都是要蓋章的,除非是會議紀要或者是非重要會議通知之類的,不用加蓋公章帶銀汪。其實公章的意義就是某個單位,某個機關的的證明,它具有法律效應,有公信力。
因此單位,機關等發布的公文都應當要加蓋公蠢仔章。為的就是說,向大家明確,這確實是本單位,本機關發布的文書。還有就是告訴大家這篇文書具有法律效應,有公信力,有約束力,不是隨便發布的。最後一點,像黨委機關發布的帶有紅頭的某些特定文件,比如說通報或者通知,這些也是可以不用蓋公章的。
法律依據: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有要求:「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1,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
2,命令(令)、議案不加蓋機關印章。
3,法定會議通過的決議類公文不加蓋印章。
4,聯合上報的公文,協辦機關可以不蓋章。
5,搏旁地市州盟以上黨的機關下發公文可以不蓋章。
F. 紅頭文件不蓋章有效嗎
法律分析:應該生效。紅頭文件是種泛指,很胡羨多事務性公文,也是用套紅頭的文件紙發,但按照公文管理規定,是可以不蓋章禪做腔的,比如會議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後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賀衫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G. 紅頭文件不蓋章有效嗎
不蓋公章不會生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國發[2000]23號發布)第二章 公文種類(十三)會議紀要 第三章 公文格式(九)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
但一些文件是由臨時機構所發,沒有公章,可在蓋章處直接寫明發文單位(正規蓋章的文件只寫發文日期,不寫單位),或在單位名稱上加蓋代章單位章並著名代章。其實,紅頭文件是種泛指,很多事務性公文,也是用套紅頭的文件紙發,但按照公文管理規定,是可以不蓋章的,比如會議通知。
[拓展資料】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有要求:「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1,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
2,命令(令)、議案不加蓋機關印章。
3,法定會議通過的決議類公文不加蓋印章。
4,聯合上報的公文,協辦機關可以不蓋章。
5,地市州盟以上黨的機關下發公文可以不蓋章。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國發[2000]23號發布)第二章 公文種類(十三)會議紀要 第三章 公文格式(九)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
但一些文件是由臨時機構所發,沒有公章,可在蓋章處直接寫明發文單位(正規蓋章的文件只寫發文日期,不寫單位),或在單位名稱上加蓋代章單位章並著名代章。
其實,紅頭文件是種泛指,很多事務性公文,也是用套紅頭的文件紙發,但按照公文管理規定,是可以不蓋章的,比如會議通知。
中辦、國辦2012年4月16日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國家質監局、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2年7月開始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
7.3.5.2 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綜上,紅頭文件蓋章不是必須的,要視情況而定。從實際看到的紅頭文件來看,省政府文件不加印章的很常見。還有些不加印章的文件編了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