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發或轉發的文件屬於該通知的正件還是附件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發或轉發的文件一般情況下均屬於附件。
1、公文行文要附加其他公文的內容,只有一種形式,就是加附件。
(1)公文為轉發性通知時,被批轉、轉發的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出現,成為公文主體的有機組成部分。被轉發文件的版記不能代替轉發文件的版記,轉發文件要標志自己的版記。不採用多層轉發的方式,如果需要,下級機關可以視情況翻印上級機關的轉發文件。或直接轉發被轉發文件。
(2)公文作為行文內容的依據時,在正文中以引用公文的形式出現,不做附件。
2、公文中的附件格式:正文結束,下空一行,左空兩格,寫「附件」二字,點全形冒號,後帶附件名稱;多個附件時,用阿拉伯數字,冒號後左對齊依次排列。一般不會出現附件名稱一行寫不下的情況。如果一個附件,題目過長一行寫不下,回行時冒號後左對齊排版,如果多個附件,回行時阿拉伯數字下點後對齊。
例:
拓展資料:
公文特點
我國公文有統一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的國家規范《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此次修訂於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 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規范性。
3、公文語體的簡明性,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朴實、莊重。
4、對機關工作的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書之外,又有了電信文書(電報、電話記錄)、聲像文書(錄音、錄像)、圖形文書(以圖表為主,伴以簡要文字說明)。
隨著電子計算機的廣泛使用,機關開始運用各種辦公自動化工具,而且還利用計算機組成機關管理自動化系統。電子計算機集數據、文字、影像和音訊處理於一身,使辦文進入一個快速、准確的嶄新階段,因而公文處理需要更高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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