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被剪裁的錄音也可以嗎
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被剪裁的錄音不能作為證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製件。」
拓展資料:錄音證據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錄音作為法庭證據,有以下限制:
1、錄音盡量保存原始載體;
2、錄音不得侵犯他人隱私;
3、錄音盡量不要單獨作為法庭證據;
4、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錄音即是將聲音信號記錄在媒質上的過程。將媒質上記錄的信號重放出聲音來的過程稱為放音。錄音和放音過程合稱錄放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