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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級事業單位可以發紅頭文件嗎

發布時間: 2024-09-19 18:59:36

Ⅰ 事業單位的紅頭文件可以壓發

不可以。根據查詢紅頭軟體相關信息得知,事業單位的紅頭文件不可以壓發。紅頭文件一般是有行政管理權的機構制定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發布,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由當地行政機關定。

Ⅱ 什麼單位可以印發紅頭文件

法律分析: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從制定主體、公文種類、管理事項等方面,確定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標准和范圍,編制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明確規范性文件的公文種類,列明規范性文件管理事項類別。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均要納入合法性審核范圍,確保實現全覆蓋,做到應審必審。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范、工作制度、機構編制、會議紀要、工作方案、請示報告及表彰獎懲、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范圍。

Ⅲ 事業單位內部科室對內可以做紅頭文嗎

可以的。
所謂紅頭文件是給所有人參照執行的,紅頭文件因往往套著象徵權威的紅頭而得名,泛指政府機關發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長期以來都是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抓手。

Ⅳ 哪些級別的單位有權利下發紅頭文件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都可以下發紅頭文件。比如各級人民政府、各級市政府的職能部門、各級黨委的相關部門等。紅頭文件的特點形式上是出具文件單位的紅色文件頭,並落款加蓋單位公章;內容上通常是履行職責范圍內的管理職能。

紅頭文件的下發是有嚴格規范的。首先,必須是本部門或單位的職責、權力范圍之內的工作,不能超越自己的許可權下發文件。其次,下發紅頭文件必須嚴格按照公文規范進行,比如進行公文的制發程序、公文格式符合國家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

紅頭文件並不是隨便發的,需要符合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上級部門如需向下一級政府下發指令性紅頭文件,必須經過同級市政府同意。比如地級市的發改部門向縣一級市政府下發文件,必須先經過地級市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

Ⅳ 什麼級別可以發紅頭文件

法律分析:「紅頭文件」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四)確定審核主體。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要明確具體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以下統稱審核機構)。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或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起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機構進行審核;起草部門已明確專門審核機構的,應當先由起草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國務院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縣(市、區)人民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已明確專門審核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由本單位審核機構或者審核人員進行審核;未明確專門審核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統一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

Ⅵ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隨便發嗎

不可以。
1.「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
2.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巧李罩
3.「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①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文件。
②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立法活動,健全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擾早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孝鬧息公開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Ⅶ 事業單位科室可以做紅頭文嗎

可以做。
行政規范性文件俗稱紅頭文件,是行政機關開展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規范性文件發布之後覆蓋行政管理的各個領域,所以規范性文件是不是合法有效直接關繫到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直接關繫到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