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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可以轉發么

發布時間: 2024-11-02 04:20:20

⑴ 地區轉發市區文件公示期限

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左右,舉例而言,如果公示是從5月10日開始公示,那麼公示結束的日期就是在5月17日左右。

在公示時間之內,如果我們對公示的內容有不滿或者異議的,可以通過相應的電話或者其他的方式,例如郵箱等聯系方式反映我們的意見或建議,而公示期就是讓我們在對自己的想法和意見予以表達的機會。

通常來說,之所以要進行公示,就是某一對象在最終被確定之前還需要聽取相關人員或者社會人員的意見,如果在這段時間之內出現了一些其他問題,就會影響對於該對象作出的最終決定,而公示也分為很多,例如國家公示或者一些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所進行的公示,一般國家公示的時間要更長一些,大約在10天左右。

因為這樣更容易聽取大量的意見,也更容易讓政策和決策更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而對於企業以及事業單位的公示而言,一般就是在7天左右,如果在這7天有任何的想法,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而你的意見最終也可能被企業以及事業單位所吸納。

⑵ 在微信朋友圈轉發紅頭文件觸犯規定嗎

在微信朋友圈轉發紅頭文件只要是真實的都不觸犯規定。根據《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

1.9不實信息類內容

本規則所稱的不實信息,指由微信用戶等主體編造、轉發、傳播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9.1 涉及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政治類不實信息。

1.9.2 煽動國家、地區、民族、宗教間仇恨、歧視、誤解,損害善良風俗的不實信息。

(2)公示文件可以轉發么擴展閱讀:

國家對紅頭文件的發布形式有規范化要求,而不是通過朋友圈進行轉發。行政規范性文件經審議通過或批准後,由制定機關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並及時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報刊、廣播、電視、公示欄等公開向社會發布,不得以內部文件形式印發執行,未經公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可能影響政府形象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部門要做好出台時機評估工作,在文件公布後加強輿情收集,及時研判處置,主動回應關切,通過新聞發布會、媒體訪談、專家解讀等方式進行解釋說明,充分利用政府網站、社交媒體等加強與公眾的交流和互動。

⑶ 公示和公告的區別

一、詞語內涵不同

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宣布的內容,包括向國內外宣布的重要事項、法定事項等,具體內容應當依據相關法律和政策。招標采購中的公告是專業性的或向特定對象發布的,絕大部分不屬行政機關公文。公告具有嚴肅、莊重、權威等特點。

公示同公告的內涵與性質不同。公示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事先預告群眾周知,用以征詢意見、改善工作的一種文體。公示具有公開性、周知性,科學性和民主性等特點。

二、確定性不同

公告發布的信息與通知不可更改。

公示發布的信息與通知可以後續更改。

三、適用范圍不同

公示: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上至國家高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下至各機關部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向有關方面或人民群眾宣布重要事項的知照性公文。

(3)公示文件可以轉發么擴展閱讀:

公示特點:

一、公開性

所謂公開性,就是指它所寫作的內容、承載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圍內或特定范圍內的人員公開出來的,是要讓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較強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謂周知性,就是指它寫作的目的,是為了讓關注它內容與信息的人們都了解是怎麼回事,從而參與其事。

三、科學性

所謂科學性,就是指公示的時間要科學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過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結果,反映出群眾的意願。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後的公示。公示的內容是初步的決定而非最終的決定。如果是最終的決定就必須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說明。

四、民主性

所謂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過程與結果,都是公開、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眾參與和監督,並為他們所認可的。

⑷ 上級名單公示有我們,怎麼轉發公示

上級名單公示有你們,轉發公示應該不加任何意見,原文轉發。因為轉發上級名單公示是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需要的一種發文形式,上級名單公示有你們,轉發應該保持客觀公正,可以通過直接原文轉發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