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檔案館查閱資料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
一、保密制度
1. 嚴格遵守《保密守則》,確保不泄露不應知曉的信息,不隨意談論機密內容,不擅自查看敏感材料。
2. 嚴格執行借閱規定,不隨意擴大借閱許可權,在專用閱覽室進行查閱,對需要提供檔案證明的,必須認真核對摘抄內容。
3. 不得在檔案閱覽室或整理室接待親朋好友。
4. 檔案整理工作應在檔案館(室)內完成,檔案工作人員不得將檔案帶出館外,以防泄露或遺失。
5. 一旦發現檔案丟失或損壞,應立即上報。
二、查閱、借閱檔案制度
1. 查閱涉及秘密的檔案,需獲得本單位檔案工作主管領導的批准。
2. 查閱黨委機要檔案資料,需得到黨委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的批准。
3. 查閱絕密科技檔案,需得到主管總工程師的批准。
4. 查閱非機密檔案資料,憑縣級介紹信,可直接查閱。
5. 本校教職工查閱移交的檔案,可直接在閱覽室查閱。
6. 館藏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下需借出時,參照規定1、2、3條辦理手續。非機密檔案材料外借,由檔案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七天內歸還。
7. 經批准查閱的檔案,如需摘錄,應經檔案館(室)工作人員同意並核對後,方可提供證明。
8. 閱覽室內禁止吸煙,保持安靜,不得靠近閱檔桌飲食。
9. 利用檔案時,注意保密,不得傳播檔案內容;保證檔案卷宗完整與安全,禁止拆卷、折疊、剪裁和塗改;保持卷宗清潔,不得污染或劃痕。
10. 查檔介紹信需註明查檔人姓名、職務、政治面貌及所查內容。
三、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 檔案櫃需統一編號,檔案入庫後按系統分類上架,確保存放有序,便於查找,實施科學管理。
2. 愛護檔案,在整理、移動、上架和利用過程中,輕拿輕放,保持檔案清潔,及時修補破損。
3. 實施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強光、防蟲、防鼠等「七防」措施,控制庫內溫度,保持清潔,每月清掃一次。
4. 檔案庫房由專人管理,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5. 庫房工作人員應熟悉相關供水、供電、供熱系統,並定期檢查,離崗時確保落鎖、關閉電源。
6. 嚴格辦理檔案入庫、查閱、借閱手續,借出案卷以代卷卡為憑證,歸還後及時歸位,每兩年全面檢查檔案,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十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依法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責任制,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應遵循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十三條 禁止買賣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產轉讓時,轉讓檔案的具體辦法由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 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及其復製件,禁止擅自運送、郵寄、攜帶出境或通過互聯網傳輸出境。確需出境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