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合同蓋項目章可以嗎
一、簽合同蓋項目章可以嗎
1、簽合同蓋項目章不可以。因為項目部不是法人,不具備獨立民事責任能力,不能對外簽訂合同。項目章不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即不能代表公司對外進行的活動的效力。具體應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的公章。法律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簽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簽合同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2、合同形式: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3、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4、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5、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2. 工程變更蓋公章還是項目章
公章。經查詢市場管理局信息顯示,公司的工程變更合同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不能蓋項目部的印章,必須加蓋公司的公章,才會得到法律效益。工程是科學和數學的某種應用,通過這一應用,使自然界的物質和能源的特性能夠通過各種結構、機器、產品、系統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