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標文件中的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求法人親筆簽名!但實際投標文件中只有法人印章(也加蓋了公章)有效嗎
招標文件中的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求法人親筆簽名,但實際投標文件中只有法人印章並加蓋了公章,則委託書有效。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時候需要法人出席的場合,可能會因為各種客觀原因無法出席而授權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只看授權委託書是不能判定簽名章是否有效的,應當查閱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正文中,對簽字蓋章要求的內容,如果明確「授權委託書應按規定的書面方式出具,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託代理人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製版簽名」的話,則作為無效投標,如果招標文件沒有此類說明,判定為無效投標的理論依據不充分。通常來講,授權委託書必須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只有名章是不可以的。因此,除招標文件明確規定只有印章即生效的情形外,評標委員會是可以否決其投標的。從理論上講,加蓋私人蓋印章也是有效的。但個人私章不同於單位公章,單位公章是有備案的,如果對方不承認公章的真實性,可以核對、鑒定。如果是公司沒有蓋公章,那麼此合同是屬於效力待定。如果蓋公司公章了,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㈡ 請問以下投標文件要求需要把投標人必須提交的 資格證明文件放入袋中密封嗎
授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不需要密封,但授權委託書的原件可以准備幾份備用,放一份在標書正本,如果有唱標信封也可以放一份,授權委託人也可手持一份備用,反正就是那一張紙列印幾份都蓋章,委託書最好附有授權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另外身份證原件去投標的時候一定要帶著,唱標的時候會核對原件。如果招標文件沒有明文說明正副本獨立還是分開密封,可以隨意,如果有說明就按說明,一般來講副本比較多的時候都是正副本分開密封。記得正副本要標記,包括密封袋上也要標記。祝好運
㈢ 一家生產公司同時授予2家代理上授權。。參加同一項目的招標。屬於聯合體報價么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
所以2家代理商代理同一製造商的產品,同時參與某一項目的投標,屬於兩個獨立的投標人、遞交兩份投標文件。
所謂聯合體,是兩家法人組成聯合體(簽訂聯合體協議),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進行投標、遞交一份投標文件。
所以,所述情況不屬於聯合體投標。
㈣ 投標報名時的的授權人和交投標文件的授權人可以不一樣嗎
可以。只要授權書規定了這個人有相應的許可權就行了。這個完全由公司自己決定。除非招標人明確要求不能是同一人。
為了方便,開具授權委託書時可以這樣寫:授權某人負責XX項目投標報名、領取招標文件、遞送招標文件、參加開標會議、簽署投標文件等有權投標的一切相關事宜。那麼這一個人既可以去報名,也可以是投標時標書里的委託代理人。同一個內容的委託書開兩份就可以了。
(4)一份投標文件里可以放兩份授權書么擴展閱讀:
一、委託招標程序
(一)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人根據自願原則,對業內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情況選擇確定一家招標代理機構為受託人。
(二)招標人與選定的招標代理機構按照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委託招標的代理協議,明確委託方和受託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工作對象和工作方法、職權范圍、服務標准、違約責任以及其它需要確定的事項。
(三)在招標代理機構按照委託代理協議組織招標的過程中,招標人可以依法在不影響受託人工作的前提下,對受託人的工作進行監督。如果發現存在違法或者違約的行為,招標人有權要求其立即予以更正或停止。如果該違法或違約行為對招標人產生了損害後果,招標人還有權要求招標代理機構予以賠償。
二、投標注意事項
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
工程投標書通常分為技術標、商務標和資格證明文件三部分。
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施工工藝流程、技術規范。評標時,技術標一般佔30%。
商務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商務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70%。
資格證明文件: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資格證明文件主要是審查公司有無投標、中標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項目資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