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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以隨意在樓道張貼文件嗎

發布時間: 2025-01-16 00:11:19

Ⅰ 在小區樓道擺放雜物,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見小區單元樓道內有堆放雜物的現象。有很多業主認為樓道是公用空間,在不影響上下樓的情況下,自己放一些東西也無妨。其實不然。
網友咨詢:
在小區樓道擺放雜物,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律師解答:
業主在家門口、樓道、水表間堆放雜物和垃圾都屬違法行為!
社區樓道是公共消防通道,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時,樓道堵塞可能影響他人逃生,且存放的廢棄雜物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因此,在社區公共區域堆放雜物,不僅侵害業主的共有權益,而且可能造成消防隱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
律師補充:
業主對建築物內享有專有權利的部分享有所有權,同時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共同管理權利不是將其視為己有,隨意佔有的意思。而是需要按照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本身的使用功能進行使用。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雖然一般不會有人使用,但是一旦需要使用卻被堵塞,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誰先到。小區居民如遇到樓道堆放雜物等情形,要第一時間通知物業要求予以清理,也可向當地消防大隊舉報,堅決做到排除安全隱患,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