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列印文字多久就無法鑒定
法律分析:電腦列印出來的字,是能夠鑒定出來的,紙張的年份除非跨度很大,目前還不能鑒定生產年份,筆跡形成時間的鑒定精確程度,國家現有技術下無法特別精確鑒定。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文件檢驗工作細則》
第十條送檢的檢材,原則上要求是原件,樣本材料應符合檢驗和鑒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對筆跡檢驗樣本的要求是:
一、必須是嫌疑人親筆跡材料。
二、與檢材字體基本一致,書寫速度接近、書寫條件相似。
三、應有不同時期的筆跡材料。
四、有足夠數量的相同單字。
第十二條送檢的壓痕筆跡和復寫筆跡等容易損壞的檢材時,應妥善包裝和運送。盡可能保持原樣不變。
㈡ 紙張可以鑒定出年份嗎
法律分析:文字司法鑒定用電腦列印出來的字,是能夠鑒定出來的,紙張的年份除非跨度很大,目前還不能鑒定生產年份。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