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因工傷病假年底可以算滿勤評優秀嗎
當然不能算滿勤,無論是病假還是事假,總之都是請假了,就不算是全勤了
Ⅱ 公務員病、事假超過多少工作日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關於公務員請假的規定
一、請假的程序
(一)機關公務員因事、並休假、探親、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如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事後補辦請假手續,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單上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請假半天的,可口頭向處室分管負責人請假。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須書面請示,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後,交處室負責考勤的同志記錄。
(三)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
(四)對確有急事或急診事先無法請假的,應盡快以電話等方式口頭請假,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
(五)非領導職務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批准(關鍵性崗位離崗時應告知分管領導)同意;副職負責人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及局分管領導批准同意;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須經局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准同意。
二、請假期間的待遇
(一)公務員並事假、哺乳假等期間其生活性補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關於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性津貼停發。
(二)公務員病假、事假、哺乳假、探親假期間,交通補貼停發。
(三)公務員公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2.
為了加強公務員管理,我市有關部門就公務員請假事宜作了明確規定。
事假: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來不及履行手續的事後必須補辦。凡未經批准佔用工作時間或事假期滿擅自延長的,按曠工處理。事假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5個工作日的須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准;3個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科級幹部請假,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個工作日以內的,由本人所在(處)室領導批准;1個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因私申請出國出境事假,從嚴掌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單位領導研究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同時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事假每次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本人工資照發;超過5個工作日的,按實際工作日發放月工資。當年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年終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超過六個月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病假:病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出具合同醫院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有關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副職請假由部門正職批准,部門科級以下人員請假由分管領導批准。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准並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病假期間待遇按省人事廳《關於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蘇人通[1998]130號)規定執行。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婚喪假:婚喪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准。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3天。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喪假3天。婚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產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准。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婚育女職工產假延長30天,丈夫可請護理假10天。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給予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學習假:個人申請學習,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的,可請學習假。個人申請脫產參加學歷教育並與單位簽訂協議畢業後仍回原單位工作的,單位可發給不超過公務員最低工資(國標)的生活補助費。個人申請不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按事假對待。因工作需要公派學習的,享受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學習假累計時間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Ⅲ 休病假一個月年底不能評先進嗎
不靠譜
Ⅳ 黑龍江省病假工資支付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如是自身病假問題當天無工資 必須要有<病例證明>如無證明扣比三天工資 如是工傷病假公司給於安排休息工資正常照發一分不扣 反而有補助.希望能夠幫助您!
Ⅳ 教師休了一月病假能享受評優評先嗎
原則上來說,不影響,具體參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有資格,也不一定就能評上,競爭激烈)。根據國發〔1981〕52號關於發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的通知基礎上各省制定的:事業單位的比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待遇執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問題,有利於病休人員早 日恢復健康,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作如 下規定:一、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二、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 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三、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 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Ⅵ 請把知道該文件的文件號告訴我,是黑龍江省政府的文件。謝謝!並軌人員享受醫療保險有何規定
具體文件為《黑龍江省省直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實施辦法》,相關條款如下:
(三)對納入並軌試點范圍且符合並軌條件的人員,按規定應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由企業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中心內協議期滿出中心時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職工,應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按其在崗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在崗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協議期滿出中心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職工,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由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其在崗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已出中心但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企業也應按上述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對其他各類離崗人員要按有關規定清理規范勞動關系。對按政策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由企業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並按職工本人在崗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企業其他應解除勞動關系的離崗人員的界定,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由於本人原因離開工作崗位時間及在中心內領取基本生活費時間,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時不計算為在崗工作年限。
(四)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計算標准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企業月平均工資標准計發;月平均工資標准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標准計算。
計算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工資標准要與企業和個人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標准相銜接,若計算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工資標准高於繳費工資標準的,企業和個人必須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否則按繳費工資標准計算經濟補償金。
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其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計算標准可在省政府頒布的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130%之間確定,具體標准按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制定的標准執行。
(6)黑龍江省文件病假不可以評優嗎擴展閱讀:
《黑龍江省省直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實施辦法》
(六)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依法由企業支付,對已實現再就業的省直屬國有困難企業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所需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缺口部分,經省財政、省勞動保障部門對企業經營狀況和下崗職工再就業情況認定後,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必要和適當的補助。
財政資金補助辦法原則上確定為:對中心內和已出中心未尚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所需資金,中央財政補助比例為50%、省級財政補助比例為30%、企業承擔20%;對未進中心應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離崗人員和企業當年新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所需資金或生活補助費,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企業各承擔三分之一。
省級財政負擔的資金首先在原預算安排用於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的結余資金中解決。省級財政補助和企業承擔的比例也可根據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和資產狀況以及省級財政承受能力做適當調整。申請享受財政資金補助的企業,須提供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狀況以及並軌人員再就業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被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要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工資領取明細表;
實現自謀職業的人員,要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臨時營業執照;實現靈活就業的人員,要提供其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沒有實現再就業的並軌人員,不能享受中央以及省級財政資金補助政策。
Ⅶ 病假幾天不可評優秀等級
這種一般看你們單位的內部規定的,不違法惡意扣工錢就行了。
Ⅷ 公務員病假,事假超過多少天,不能參加優秀公務員評比
1.公務員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來不及履行手續的事後必須補辦。
2.凡未經批准佔用工作時間或事假期滿擅自延長的,按曠工處理。
3.事假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5個工作日的須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4.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准;3個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科級幹部請假,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
5.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個工作日以內的,由本人所在(處)室領導批准;1個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門分管領導批准。因私申請出國出境事假,從嚴掌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單位領導研究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准,同時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6.事假每次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本人工資照發;超過5個工作日的,按實際工作日發放月工資。
7.當年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年終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超過六個月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