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的各類制度、辦法是否用紅頭文件下發
公司下發這些制度的決定要用紅頭文件下發,這些制度作為決定的附件下發就可以了,不用紅頭。
B. 倡議書可以用紅頭文件下發嗎
倡議書一般不使用紅頭文件格式的,紅頭文件是正式的通知和公告。
C. 函能不能以正式紅頭文件的形式發文
可以,函也是一種正式的公文文種,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於不相隸屬機關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
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准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計數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於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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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性質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於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於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便函不屬於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文字型大小,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即可。
(二)按發文目的分。函可以分為發函和復函兩種。發函即主動提出了公事事項所發出的函。復函則是為回復對方所發出的函。
(三)另外,從內容和用途上,還可以分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辦事宜函,邀請函、請示答復事宜函,轉辦函,催辦函,報送材料函等等。
D. 我想咨詢一下,紅頭文件由哪些黨政機關發出,司法所能否印發紅頭文件
當然可以,只是適用范圍是你們自己公司而已
E. 紅頭文件有什麼規定啊!
1、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為了規范規章、法規的制定程序,國務院頒布了《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許多部門也制定了本部門的規章制定辦法,對於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也應符合一定的操作規程,經歷必要的程序和合理的步驟,使行政機關這種抽象行政行為做到針對性強,更加科學合理。
2、落實公開、公正制度。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涉及對外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還應當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增加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規范性文件形成後還應及時公布,便於貫徹執行,更有利於群眾的參與和監督。
3、嚴格劃分制定許可權。對不屬本級管理的事務不得越權制定文件,對需要部門協調的及時相互溝通,對屬於上級許可權的應及時請示,對本部門需要創立規章的不應以規范性文件代替,同時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當加強內部職能部門的協調,建立嚴格的會簽制度,對涉及法規性內容應當有法制工作部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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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頭文件一般由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註、主題詞、主送、抄送、附註、印發單位、印發日期、份數等組成。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
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
F. 紅頭文件可以發處罰通報嗎
可以。
紅頭文件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類等的俗稱。
通報是上級把有關的人和事告知下級的公文。通報的運用范圍很廣,各級黨政機關和單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錯誤和歪風邪氣,通報應引以為戒的惡性事故,傳達重要情況以及需要各單位知道的事項。
通報是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團體經常使用的文種。其目的是交流經驗,吸取教訓,教育幹部、職工群眾,推動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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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紅頭文件」都會有具備以下共同特點:
1、是設定公民義務或剝奪公民權利無法定依據;
2、違反國家行政處罰法,擅自設定行政處罰內容或自行規定罰沒款的收繳方式;
3、無行政審批設定權的機關,擅自設定行政審批事項或增加行政審批環節和條件;
4、規范性文件制定技術上不夠規范;
5、強調管理相對人義務多,規定管理機關責任和制約措施少等。
G. 紅頭文件可以發處罰通報嗎 求解.......
一、定義:
通報:是上級把有關的人和事告知下級的公文。通報的運用范圍很廣,各級黨政機關和單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錯誤和歪風邪氣,通報應引以為戒的惡性事故,傳達重要情況以及需要各單位知道的事項。通報是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團體經常使用的文種。其目的是交流經驗,吸取教訓,教育幹部、職工群眾,推動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二、特點
1.告知性。 2.教育性。 3.政策性。
三、分類
1.表彰性通報。
2.批評性通報 就是批評典型人物或單位的錯誤行為、不良傾向、丑惡現象和違章事故等的通報。 這類通報,通過擺情況,找根源,闡明處理決定,使人從中吸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這類通報應用面廣,數量大,懲戒性突出。
3.情況通報。
綜上所述,處罰一般用決定,對處罰作出的決定可以使用通報,以通過擺情況,找根源,闡明處理決定,使人從中吸取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H. 哪些文件可以是紅頭文件形式下發
單位的文件、像事業單位的、國家的文件都是紅頭
I. 紅頭文件有沒有法律效力
紅頭文件有行政效力,但未必有法律效力。但一般來說,紅頭文件比法律更管用。「紅頭文件」是否合法有效,直接關繫到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關繫到政府的形象,也關繫到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
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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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頭文件法定程序
1、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為了規范規章、法規的制定程序,國務院頒布了《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許多部門也制定了本部門的規章制定辦法,對於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也應符合一定的操作規程,經歷必要的程序和合理的步驟,使行政機關這種抽象行政行為做到針對性強,更加科學合理。
2、落實公開、公正制度。
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涉及對外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還應當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增加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規范性文件形成後還應及時公布,便於貫徹執行,更有利於群眾的參與和監督。
J. 政府行為的紅頭文件算不演算法律文書
這個紅頭文件不演算法律文書的。這兩者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