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如何領取
生育險和醫療保險正式合並了,合並之後並不會對生育險的報銷造成什麼影響,主要就是簡化了參保流程,也不會增加繳費的負擔。兩個保險合並之後,產前檢查費不再單獨報銷,可以和普通醫療費用一同報銷,結算的標准和醫保標準是一樣的。而且有社保卡的產婦出院結算時也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從社保卡中扣除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險和醫療險合並之後,職工基本醫保的單位繳費比例為10.5%,個人繳納的醫保費率不變還是2%。此外,還有多地提高了醫療費用待遇。比如說北京,產前檢查支付標准由每人1400提高至3000元;住院分娩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剖宮產為4400元提高至5800元;門診人工流產手術由270元提高至770元。不過不同的地方具體政策有所不同。
二、2021年生孩子報銷新規定
1.生育險報銷包括醫療費用和計劃生育手續費用,報銷比例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女方生育險可報75%,男方生育險可報50%,只能報一方,這一點是很值得大家注意的;
2.生育津貼發放標准一般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所以不同單位的生育津貼也是有區別的;
3.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僅限女方生育保險享受。
【資料拓展】
2021年生育險如何申請、查詢、審核、劃撥:
1、申請:用人單位應於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次月12個月內,為女職工及時在網上申請辦理生育津貼。
2、查詢:用人單位和女只用可在網上查詢生育津貼申報流程、津貼標准和發放進度等相關信息。
3、審核: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申報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生育津貼審核。
4、劃撥:審核通過後次月5日前按規定劃撥生育津貼。
Ⅱ 生育津貼怎麼算公式
法律分析: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2、生育醫療費。(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4、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Ⅲ 生育津貼是怎麼計算的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生育津貼等於,基數除以30乘以產假天數。生育津貼一般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由於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把生育津貼稱之為生育現金補助。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程序,所以需要注意相關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Ⅳ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Ⅳ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的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Ⅵ 計算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根據《社會保險法》,女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Ⅶ 生育津貼怎麼算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生育保險關繫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法律依據】在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
(一)生育津貼: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二)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我國勞動部在1995年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以北京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8%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具體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假期天數:
(1)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Ⅷ 生育津貼是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生育津貼是根據生育當月單位平均繳費基數除以30.4再乘以享受津貼的天數計算出來的(生育津貼=生育當月單位平均繳費基數÷30.4×享受津貼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