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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哪裡可以列印文件 2024-09-20 19:32:23

律師公證文件可以隨便拍照嗎

發布時間: 2022-01-16 00:51:48

1. 原告律師可以在庭審現場可以拍照發出去嗎

不可以,參考《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七條 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應當服從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鼓掌、喧嘩;
(二)吸煙、進食;
(三)撥打或接聽電話;
(四)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為。

2. 公證處公證委託書需要拍照錄像嗎

不需要拍照錄像,就是有需要也是監獄或公證處的人來拍來錄,用不著你自己去弄

3. 律師事務所能做公證(或見證)嗎能起作用嗎

1律師只有見證的只能,沒有公證的職能。律師見證的身份沒有特別的優勢,只是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的無利害關系第三人,和其他普通的無厲害關系的見證沒有很大的區別。而且律師見證的費用貌似也不便宜。

2還是建議你了解下遺囑之後的事情。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不能直接依據遺囑取得財產,因為遺囑的可變更撤消性,遺囑生效後,所有繼承人還是要到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非遺囑受益人主要是去配合核實遺囑效力。當然如果有繼承人不配合那就只能拿遺囑去法院訴訟了。

3遺囑有幾種形式,自書遺囑 代書遺囑 口頭遺囑 錄音遺囑 公證遺囑。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具有排他性。律師見證遺囑通常屬於自書遺囑或者代書遺囑的范疇,律師的見證和普通的無利害關系人的見證法律效力上將沒有任何區別。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通常要兩個。

4因為動產的可變性(比如存款的金額或者帳戶會變化,或者有價債券比如基金 股票可以變動),對於遺產的確認容易存在爭議,所以公證處有時候不會受理非不動產的遺囑公證,但這個與各公證處及各公證員的認定有關,所以建議你多問幾個公證員,看看其他公證員的觀點。再或者可以通過生前處理或者自書 代書遺囑的方式處理動產。

4. 向法院提供照片證明還需公證處現場拍照嗎

向法院提供照片,自己拍照即可,需要的話,法院可以對原物或現場進行核實。這個不需要公證處現場拍照。當然如果你願意,公證處也同意,可以找公證處對現場拍照的照片做出公證。

5. 法庭上可以拍照嗎

首先、查好旁聽案件的信息。法院大廳都會有庭審的次序、時間、地點。當然這些信息要提前在網上查好,這樣旁聽才有針對性,才能有的放矢嘛,至少是你關心的庭審你才有興趣。輪流播放,而且法院會有很多各種關於庭審的小冊子,製作很精良,我拿了有一些。

第二、確定案件是否是公開審判。如果是非公開的,那你是不可以去旁聽的。民事上不公開案件有兩類一類是法定不公開,二類是申請不公開。法定不公開就是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其他法律規定不公開的。申請不公開就是離婚案件和商業秘密,想想李陽的案子就知道了。離婚案件涉及很多隱私問題,比如,孩子不是他的啦,小三啦,性生活不和諧啦,難以言語的事情。商業秘密更不用說了,打了一場官司,自己的王牌產品被別人學去了,就算打贏了也虧了。

第三、去旁聽需要帶身份證就可以,但違禁用品還是不許帶。比如說火機啦,你說你是抽煙也不行,別看他小,危害性還是有的呀!

第四、旁聽也不要太入戲。如果你太入戲的話,作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比如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你可能會被罰款或者被拘留15日一下,情節較重,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救濟的途徑很多種,沖動解決不了問題。當然法官判得好,律師變得好也不要鼓掌或喧嘩,你以為你在聽演唱會嗎。

第五、三類人不可以去旁聽。一類是未成年人,但法院有保留就是經法院批準的人。二類是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醉酒的人控制不住自己,庭審有自己的嚴肅性在,不是菜市場,尊重庭審。三類是其他不宜旁聽的人。

第六、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攝影,或者通過發送郵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傳播庭審情況。但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新聞記者除外。

6. 律師見證可以公證么

律師見證和公證是相互獨立的見證方式,但是公證的效力比律師見證要高,但是無論是律師見證還是公證,其內容是否有效取決於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公證,因為公證的效力過高、而且修改難,如張三對其所立的將其遺產給兒子的遺囑進行了公證,但是後來兒子不孝順,想要將遺產留給女兒,那麼也只能通過公證來取消前一份遺囑。

7. 律師見證和一般公證有何區別

律師見證和公證是不同的,前者是以營利性為目的,後者是非營利的

8. 律師去司法局查看公正程序取證能復印嗎 公證處不讓復印和拍照,對嗎

可以復印的,公證處這樣不對
立案後向法院申請調取證據吧

9. 刑訴法中有沒有規定律師閱卷可以拍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十九條辯護律師或者經過許可的其他辯護人到人民檢察院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負責案件管理的部門及時安排,由辦案部門提供案卷材料。因辦案部門工作等原因無法及時安排的,應當向辯護人說明,並自即日起三個工作日以內安排辯護人閱卷,辦案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人民檢察院應當為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設置專門的場所或者電子卷宗閱卷終端設備。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派員在場協助。
辯護人復制案卷材料可以採取復印、拍照、掃描、刻錄等方式,人民檢察院不收取費用。
綜上所述,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律師閱卷是可以拍照的。

10. 律師可以調取公證文書嗎

律師受當事人的委託可以查閱公證卷宗中的部分材料。

參考材料:
《公證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律師因訴訟代理的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交律師的身份證明、律師事務所的查卷證明,及當事人同意律師查閱本人的公證檔案的證明,經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可查閱當事人提交給公證處的證明材料和公證處所記錄的與當事人談話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