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二胎要告訴計生專干嗎
生二胎需要去計生辦辦理准生證。 (1)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領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如實填寫表格中規定的全部欄目,簽上姓名,貼一張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並將申請表送雙方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送其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蓋章。 (2)憑結婚證,戶口簿和雙方所在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審查。 (3)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經村(居)委會或單位簽字、蓋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後,對申請人的情況和是否張榜公布進行核實,再報送縣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決定。
Ⅱ 辦准生證要哪些證件
辦准生證需要的證件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醫院的產檢報告等。 准生證又叫計劃生育服務證,它是集准生證、查環等功能為一體的證件。 准生證辦理流程: 1、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由專干向其宣傳《計生條例》有關規定並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記表...上填寫基本情況,並由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後,向辦證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專干(以下簡稱村級專干)提交所需材料。 3、村級專干或本人在10個工作日內攜帶前項所列材料到發證機關申請領取生育證。 4、發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核定村級專干遞交材料的真實性,並簽發生育證。對難以確定真實性的材料,應進行調查核實,並在收到申請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簽發生育證。未簽發生育證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5、村級專干應在發證機關決定後3個工作日內將生育證及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未簽發生育證的理由告知文書送交夫妻本人。 自從2016年1月1日放開二孩起,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證和二孩再生育證簡化辦事程序,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的夫妻僅需拿上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所在村、社區填表格,可有村、社區計生人員代為辦理,也可自已拿表格到街道直接領取「生育登記服務卡」,即時登記即時發放,大大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