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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醫保購買的app

發布時間: 2025-02-12 21:10:26

1. 城鄉居民醫保在哪個app交

城鄉居民醫保可以交的app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支付寶:打開支付寶,選擇「城市服務」,進入社保服務,選擇「城鄉居民醫療」,然後勾選「是否代繳」,輸入需要繳費的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點擊「查詢」,就可以完成繳費了。
2、微信:只需打開微信,依次點擊「我-支付-城市服務-社保-XX(城市)社保服務-個人社保繳費」,選擇頁面下方的個繳人員自助繳費,輸入交費人員身份證號和姓名,繳納很方便。最後核對繳費人員和金額,支付完成即可。
3、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在2022-09-26推出了移動客戶端,可以通過下載安裝該客戶端來交醫保。

2. 交醫保在哪個app里交

醫保在手機繳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支付寶進行繳費,登錄支付寶APP,進入城市服務,選擇社保服務,如果該城市已在支付寶上開通繳費功能,即可用支付寶繳納醫保。不過,如果之前參保的是職工社保,需要先去社保部門轉為居民醫保,才可以在手機上進行繳費;
2、打開手機微信,點擊支付,選擇生活服務里的城市服務,點擊社保,選擇稅務社保繳費, 選擇『』我要辦理『』就完成了;
3、手機銀行繳費,參保人員一般可以開通手機銀行進行繳費。登錄手機銀行後,進入生活區,找到社保,在社保欄目下選擇醫保,按頁面提示選擇繳費地區,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及相關信息,進入繳費程序進行繳費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五條 1、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 哪個app可以用醫保卡買葯

交醫保的APP如下:
材料准備:帶有支付寶的手機。
1、在支付寶上交醫保
打開手機支付寶,選擇更多應用;選擇「城市服務」;左上角選擇地點。如「北京許昌」。下拉有個辦事大廳,選擇「社保」選項;選擇「自然人社保徵收」;選擇「城鄉居民醫療」;勾選「是否代繳」,輸入需要繳費的人的身份證號碼以及姓名,點擊「查詢」;下面會出現「交納社保費」一欄,點擊需要交納的項目進入支付就可以了。
2、在微信上交醫保
打開手機微信,點擊右上角小加號,添加朋友;搜索「XX社保」(當地的社保),搜索點擊「搜一搜」;點擊匹配出來的第一個XX社保公眾號;點擊關注公眾號;點擊右下角自助辦理,自助繳費;點擊社保繳費,進入後根據頁面要求輸入個人資料即可。
3、在辦事通APP上交醫保
下載並登錄辦事通APP,並完成實名認證;進入服務頁面,找到醫療保險繳費;進入醫療保險繳費頁面後,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點擊查詢;核對無誤後,點擊確認繳費後,按照相應的提示完成付款。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如下:
1、參保對象不同
職工醫保:參保對象比較狹窄,主要是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後的參保職工或是靈活就業人員。
居民醫保:覆蓋范圍更廣,包含兒童到老人,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人都能買居民醫保。
2、繳費主體不同
職工醫保: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由單位負責辦理,單位交大部分,個人承擔小部分。
居民醫保:全部費用由個人承擔。
3、繳費金額不同
職工醫保:金額相對較高,每月按一定的比例繳費,每個地方的比例都不一樣。比如深圳一檔醫療保險,公司承擔5.2%,個人交2%,。
居民醫保:繳納費用少。
4、繳費方式不同
職工醫保:按月繳納,一般有規定在每月的幾號之前繳費。如果超過3個月斷繳,統籌賬戶就會清零,不能享受報銷。
居民醫保:按年繳納,一般是每年的9月至12月繳納下一年的費用。
5、報銷待遇不同
職工醫保的待遇高於居民醫保,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為80%-90%,而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是50%-70%。
6、居民醫保沒有個人賬戶
職工醫保有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用來看門診或者買葯。而居民醫保不建立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醫療保障法》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保障關系,健全高質量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推動醫療保障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醫療救助等相互銜接、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醫療保障相關的籌資運行、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價格管理、招標采購、醫葯服務、公共管理服務、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法。第四條 醫療保障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多層次的原則,不斷滿足公民醫療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