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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什麼可以持槍

發布時間: 2022-01-20 09:09:57

⑴ 為什麼允許美國公民持槍呢

禁槍這個話題對於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小的區別,如果在中國,禁槍已經成為了為廣大民眾所接受的一條法令,所以並不存在諸多問題,但在美國,出於多方面壓力,禁槍似乎成了一個笑話,即使是發生了如此之多的槍擊時間,仍舊沒有辦法提出有效的法案達到禁槍的目的。

美國州權與聯邦權的分治,是體現在政治的方方面面的。不客氣的說,州權與聯邦權的分治可謂是美國的立國之本。美國的很多立法和收稅,並不歸聯邦管——比如說教育法規,比如說sale tax,property tax等。而對於槍支管理的立法權力,是在各州手中的。

因此,美國50個州幾乎每個州的槍支法案都不同,從現實的角度來講,美國從建國時期開始,就有民兵傳統。

加上某些村民特別喜歡打獵(因為村裡實在沒有別的娛樂活動),接觸槍支在美國其實是很平常的事情。根據統計,2014年全美境內擁有槍支的家庭大概在34%左右,這其中48%的家庭擁有4支及以上的槍支。更不要說還可以去靶場使用各色槍支(包括全自動步槍)。

這與我國國民對待槍支的態度、接觸槍支的機會是截然不同的。 在這樣的政治和現實基礎上,聯邦政府和國會在槍支法案方面能做的實際非常有限。直到1986年,美國在聯邦層面上才通過了一條叫做Firearm Owners' Protection Act of 1986 (FOPA) 的法律,規定「(1986年立法後)新生產的機槍不得在民間交易和持有」(在那之前的機槍依舊可以持有,但似乎不可以交易)。

而直到1994年,柯林頓執政期間,才艱難的通過了The 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 (AWB),又名Public Safety and Recreational Firearms Use Protection Act,一個期限為10年的法律(截止到2004年,該法案已過期),規定凡是被列為「Assault Weapon」的槍支(主要是半自動步槍、短口徑shotgun、大容量彈夾),在94年-04年期間生產的新槍都不得交易和持有——請注意,1994年通過這條法案的一個前提,是當時國會的參眾議院均被民主黨控制,而且基本上是壓倒性的優勢。

至於2013年奧巴馬的7條控槍法案更是一場悲劇……

因此,想要從根本上、顛覆性的全面禁槍,不但在立法上需要經歷幾乎不可能實現的博弈,更重要的是:出台這樣的聯邦法律,是對州權的踐踏、是挑戰美國的立國之本。這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原因之一。

⑵ 法律上為什麼國外人可以持槍

外國人持槍主要是美國人,原因主要有:
1、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允許民眾持槍,主要是為了保護勝利果實:
2、後來被寫入憲法,雖然美國槍擊事件頻發,但是由於是憲法規定的,也沒有辦法,只能進行槍支登記制度;
3、他們認為這是他們的一種權利,擁有搶自己有更多的安全感。

⑶ 為什麼美國可以持槍

美國前總統福特曾說,如果一個政府強大到能夠給予你一切,那麼它也必然強大到能拿走你的一切。估計多數美國人在聽到這句話時,想到的不是一個強大的政府可以給自己一切,並為此而興高采烈;相反,他們想到的是一個強大的政府可以拿走自己的一切,並為此而心驚膽戰。為了防止掌握了合法暴力的政府濫用權力,人民不僅要能在口頭上、筆頭上批評政府,而且必須擁有隨時可以抵抗政府的合法暴力,這就是持槍權。

當然,允許私人擁有槍支,是最讓美國人頭痛和悲痛的話題。翻開過去幾年的新聞史,美國槍擊案頻頻成為多國報紙的版面頭條,其中好幾次校園槍擊案都造成數十名學生死亡。很多人在譴責兇手的同時,也在追問一個屢被提及的問題:美國為何不禁槍?持槍的危害是如此明顯,為什麼那麼多美國人還反對禁槍?


女牛仔在酒吧

這些反對禁槍者是因為無情,無視槍擊案件的危害與受害者家屬的悲痛?還是因為無情無義,只顧一已私利,維護軍工集團的利益,無視社會安定?又或者只是因為他們狹隘自私,只顧黨派之見,無視公民利益?

其實,大量的反對禁槍者未必缺乏同情心,也未必收到過軍火商一分錢好處,甚至未必是共和黨的擁躉。很多人反對禁槍的理由是,這是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權衡利弊得失的結果,他們相信持有槍支的危害要小於禁槍的危害。

在反對禁槍者看來,持槍權是個人自衛權的延伸或者派生物,而自衛權是一項古老的自然權利。為了實現自我保護的目的,允許個人持有武器是必須的,否則難以對抗侵犯者或暴君,尤其是在對方持有武器的情況下。


登上北美

當「五月花」號上的殖民者來到北美大陸的時候,他們面臨著異常艱苦和危險的環境。出於對自衛和狩獵的緊迫需要,北美人早期的生活可以說是與槍「形影不離」。當時社會沒有有效的公共治安與防衛措施,槍支在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使他們沿襲了從英國繼承來的軍事和自我武裝,以及共同防禦的傳統。後來,美國人依靠民兵武裝組建的大陸軍贏得了對大英帝國的獨立戰爭。美國國父們深知槍對美國人的重要性,因此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公民的持槍權受到憲法保護。所以,在美國的歷史中,槍給美國人帶來了自由和新生活,美國人對槍不僅有現實需要,而且還有感情色彩。

美國人還從革命中獲得啟發:個人和國家抵抗專制的最後防禦在於人民願意並能夠拿起武器,而不是依靠國家的常備軍,因為後者也可能成為鎮壓人民的工具。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組成民兵的權利不得剝奪。這個權利一旦剝奪,很可能成為國家對人民進行專制的先兆。最終,持槍權和一系列民主基本權利被寫入憲法,同言論、財產、組成民兵等不受侵犯的權利一樣,制憲者到修憲會議,賦予了美國人擁有持槍這樣一項法律權利。


華盛頓和大陸軍

毋庸置疑,持槍權的支持者當然知道槍支的潛在危險,威脅公共安全,但他們認為,這一權利存在的價值仍然大於取消它所帶來的利益,不能因為持槍權會招致殺害無辜的風險就剝奪人們的此項權利。為了降低安全風險,可以對持槍進行一系列的限制。例如:對購槍者的背景進行調查,對槍支的類型和使用進行規定,甚至要求購置者登記記錄備案等。

但這與全面禁槍的做法根本不同,後者是對個人權利的直接剝奪,等同於因噎廢食。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不能因為互聯網上有不少「很黃很暴力」的網站和內容,就乾脆取消人們的「上網權」。

也許有人會說,即使持槍權在18世紀有其重要性和可行性,如今面對擁有核武器的美國政府、面對武裝到牙齒的美國軍隊,企圖用槍反抗暴政,簡直是異想天開。再說,已經搞了兩百多年民主制的美國不大可能蛻變為專制政體,持槍抵抗暴政的合法性不足。


法國大革命

這種說法看起來頗有道理,但也遭到了反駁。盡管美國政府擁有子彈、炮彈、導彈甚至原子彈,但官員不會拎著原子彈去拆遷或者征稅,普通槍支足以對付暴戾的執法者。即使政府真會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倘若人人擁有槍,也可以形成一支不可小覷的反抗力量,至少他們比那些手無寸鐵的民眾更容易抵擋暴政。

法國大革命的多次波折也警告著美國人:政體的變遷從來不是直線前進的;政體退化的可能性並不為零。只要退化為專制體制,造成的後果將無法承受。因此,即便可能性微乎其微,民眾也必須保有反抗這種退化的有效手段。退一萬步講,就算美國政府不會退化為專制政體,那也難保這么龐大的政府機構不會出現貪贓枉法、濫用公權的「蛀蟲」,或是出現具體的違法行政舉措和不公正司法判決,這同樣是威脅民眾自由和權利的暴政。自由從來都不是一勞永逸的,捍衛自由的努力必須持續不斷、永不停息

⑷ 美國人為什麼可以持槍

不少美國人認為,槍支是民眾對抗暴政最後的手段,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和言論自由一樣,應被視為最珍視的個人權利之一。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對保證美國社會的自由、穩定和發展起重大作用。美國曾出現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80多歲的老太婆拿出手槍擊斃入屋搶劫犯的事,也曾出現6歲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闖進家中搶劫的歹徒打昏後拿出手槍擊倒歹徒的奇跡。(剩餘181字)

⑸ 美國公民為什麼可以使用槍支

1是歷史遺留,如果民眾沒有槍支,列剋星敦第一槍就無從打起。美國至今就還是英國的殖民地。
2是源於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因此憲法賦予公民保護私人財產的手段——持槍。在美國法律中,沒經過主人同意就進入主人的私人空間,主人是有合法權利將之擊斃的,不用承擔任何後果。相對應的,天朝遇到這種情況,你唯一的合法手段是報警。如果因為你的行為造成小偷逃跑時受傷,小偷是有權力對你進行索賠的。除非對方對你採取暴力行為,你才有相應的合法自我防衛權利。也就是說,小偷如果不拿刀對著你,你直接拿把菜刀把小偷砍死了,你屬於故意殺人,不屬於自我防衛。而按米國法律,你屬於合法自衛。

⑹ 美國為什麼會允許公民隨意持槍,如果美國禁槍,治安會不會變好

美國允許公民合法的買槍、用槍,但是發生了不少的槍擊案件,對於美國來說槍支還是不能直接禁槍的,如果禁槍我想治安不會變好的。

而一旦禁槍,富人和中產階級可能會承受一定的損失,但在警力充足的情況下,其實安全還是很有保證的,反倒是支持民主黨控槍的低收入美國選民將承受「禁槍」之後的大部分惡果。很多人現在已經涉及到了槍支的利益了,所以肯定不願意去禁槍的。

因為犯罪分子在每個排查有無槍支之後,找到「無槍戶」,也要承擔一旦被近鄰發現後,被社區持槍居民包圍的風險——而低持槍率的社區,犯罪分子就有恃無恐了。

⑺ 美國政府為什麼允許公民擁有槍支

與美國政治制度有關。

私人持槍是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而不是特權。所有州的居民都可以購買槍支,但每個州對各種槍支類型擁有和使用的限制各有不同:是否允許購買手槍,是否需要槍支登記,是否需要申請購槍證,是否發放隱匿持槍證。

持槍是受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權利,既然是公民權利就是所有沒有重罪記錄的成年公民都可以持槍。但是憲法沒有規定槍支的類型,所以給聯邦和各州對於槍支管理有不同的解釋。

美國槍支泛濫的原因

盡管槍支暴力嚴重威脅民眾生命安全,但美國一直無法解決這個問題。美國槍支暴力痼疾難除,同美國特殊的社會政治制度有直接關聯。

第一,美國僵硬的憲法規定使得全面禁槍無法實現。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紀律嚴明的民兵乃保障自由國家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

第二,美國政黨政治的弊端使控槍努力停滯不前。由於美國禁槍無望,所以只能想辦法管控槍支,即從槍支購買方式、購買資格以及流通槍支的類型、登記和管理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規定。但是,即使這種對個人擁槍的有限約束,也遇到重重阻力。

第三,利益集團是美國控槍的最大阻力。美國控槍難有成效,除了美國社會根深蒂固的持槍文化這個因素以外,還有利益集團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美國槍支法

以上內容參考:新華網-美國槍支泛濫的制度原因

⑻ 為什麼美國工民 可持槍

1、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有這樣一句「為了保障這些權利
,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也就說美國人民有權推翻不代表民意的獨裁政府。
2、美國憲法第2條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就是這條修正案,保證了美國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並在受到極權壓迫的時候能夠武裝自己反抗殘暴的統治階級。」
美國憲法第2條修正案中關於槍的宣示很有講究,它並不是說憲法給了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而是說,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這兩種表述是不同的。也就是說,美國的建國者認為,這種權利,不是任何人或政府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賦人權。

所以美國人民可以持槍,其實在我國,守法老百姓都沒槍,怕違法法律,而流氓黑社會卻敢違法,因此流氓黑社會在我國都擁有槍支。美國就不同了,守法老百姓手裡有槍,流氓黑社會手裡也有槍,因此流氓黑社會也是不敢輕易欺負老百姓的。
1、槍支和刀子落到壞人手裡,就是殺人工具,落到好人手裡就是防身和廚房用具。因此邪惡是在人身上。
2、我國禁止公民擁有武器,因此好人會去守法,所以不會擁有槍支,而惡人或黑社會卻敢違法法律的,因此中國黑社會或地方惡勢力個個擁有槍支,美國則不同,好人擁有槍支,惡勢力也擁有槍支,有一定的制衡作用(當然這些前提是國家機器不能提供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所以在美國私闖民宅是極度極度危險的(不管你勢力有多大,在私闖民宅前,都要考慮考慮自己的生命可能玩完,而且對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執法機關人員如果不按照法律辦事,私闖民宅,估計也會小命不保,因此執法機關上公民家裡執行任務要手續齊全啊,那可是保命符。

3、政府有時也會做出侵害公民權利的事情,假設:美國房地產要組織強制拆遷的話,即便當地政府法律允許的話,誰也不敢冒這個風險,很可能會被釘子戶一槍送上西天。在中國則不同,地方勢力同黑社會相勾結,就可以順利進行強制拆遷,誰不服就「玩死誰」。

⑼ 為什麼美國人可以持槍

因為美國在經歷了南北戰爭後而成立了全國步槍協會,而且在美國,百分之90的美國本土人都是該協會的會員。。。第一任步槍協會的會長就是一名美國國防部的將軍,你說想禁止?很難。

⑽ 美國為什麼允許持槍

樓上的簡直太不負責任了美國持槍合法的最根本原因,在於《獨立宣言》,就是自由女神手裡那本書,美國的立國之本在寫《獨立宣言》的年代,正是美國從英國的殖民地中獨立的時期,美國自己沒有良好的軍隊,因此,依賴老百姓自備槍支參加民兵,自己和英國人抗爭,因此,《獨立宣言》中宣布,人民有持有武器的權利注意,是持有武器,不僅僅是槍,理論上,大炮,飛機,導彈也可以,嘿嘿美國的法律是來源於《憲法》,憲法來源於《獨立宣言》,因此,美國人從根本上不能制定出不許持槍的法律,只能制定限制持有武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