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盜用公章屬於什麼罪
盜用公章屬於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或者盜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盜用公章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或者盜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將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同時處罰金。如果行為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章的,可以構成盜竊罪,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將會被予以治安處罰,具體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公章的法律規定:
1、公章的定義:公章是指國家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證明文件真實性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公章的種類:包括單位正式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
3、公章的管理:應當由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需遵循嚴格的審批流程;
4、公章的法律責任:未經授權使用、偽造或者盜用公章,可能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公章的保護措施:單位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公章被盜用或濫用,如實行印章登記制度、定期核查等。
綜上所述,盜用公章屬於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或者盜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將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同時處罰金。如果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章,則可能構成盜竊罪,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尚不構成犯罪,則會被予以治安處罰,具體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