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居民醫保怎麼網上辦理
城鄉居民醫保怎麼網上辦理
1.手機打開支付寶上的「城市服務」。
2.再點擊「社保」選項。
3.再選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選項。
4.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點擊「下一步」。
5.然後確認繳費信息,尤其是名字和繳費的金額,點擊「下一步」,即可辦理醫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度城鄉醫保政策調整內容
(一)新增特殊病種類。將耐多葯肺結核納入特殊病種支付范圍。
(二)調整大病報銷政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將實行市級統籌,具體報銷標准屆時以市級文件為准。
參保對象
(一)具有衢江區戶籍(含持有居住證)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與衢江區戶籍的城鄉居民有法定婚姻關系,在本區長期居住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區戶籍人員。
正常參保辦理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戶為單位整戶參保(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在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除外),醫保費按年度預繳,當年預繳次年度醫療保險費。參保繳費時間為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參保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
(一)已簽約續保人員的辦理。2018年12月20日前在簽約賬戶內存入足額的扣繳金額,扣繳成功後實現自動續保。
(二)未簽約新參保人員(含免繳對象)的辦理。
1.集中征繳期辦理參保的:在2018年12月20日前持戶口簿、身份證(婚嫁同時提供結婚證、長期居住本區的提供居住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村(城鎮居民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待鄉鎮(辦事處)完成參保人員信息錄入後,參保人員再前往**信用聯社各網點簽訂醫保代扣協議,並在代扣賬戶內存入足額的扣繳金額,扣繳成功後實現參保。
2.非集中征繳期辦理參保的: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婚嫁同時提供結婚證、長期居住本區的提供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直接到戶籍所轄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
(三)停保人員的辦理。
1.集中征繳期內的:在2018年11月30日前持戶口簿(或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戶口所在村(城鎮居民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統一辦理停保登記手續。
2.非集中征繳期辦理停保的:需持戶口簿(或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
(四)簽約更正的辦理。因原簽約賬戶的卡(存摺)遺失等原因,原賬戶已經注銷的,須在2018年12月20日前到**信用聯社各網點更正簽約賬戶。
中途參保辦理
除預繳次年費用以外需要當年參保繳費的,個人繳費按當年標准全額繳納,待遇享受時間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退役軍人、大中專畢(結)業生、歸正人員、婚嫁等市外遷入人員可在當年落戶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自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二)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三)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辦理停保手續的3個月內可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從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四)超過以上情形規定期限以及按規定應該正常參保而未參保的人員,要求年度內中途參保的,從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後第4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五)參保辦理: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婚嫁人員提供)、畢業證(畢業學生提供)、復員證(復員人員提供)、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證明(醫保轉農保人員提供)等材料到戶籍所轄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繳費標准
(一)個人繳費標准230元/人。
(二)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員(殘疾等級一、二級)個人繳費部分由區財政承擔。
六、參保待遇享受時間
從1月1日0點-12月31日24點止。
特殊病種
(一)特殊病病種的種類:
1、惡性腫瘤的治療;
2、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
4、心臟手術後抗凝治療;
5、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並發症之一者);
6、再生障礙性貧血;
7、重性精神疾病;
8、慢性乙型肝炎(活動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
9、糖尿病;
10、血友病;
11、耐多葯肺結核。
(二)特殊病門診辦理:
1.已聯網醫院由醫保辦網上申報。可網上申請的醫院有:衢州市人民醫院、衢州市中醫醫院、衢化醫院、衢州市第三醫院、衢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衢江區人民醫院)、柯城區人民醫院。
2.憑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書、病理報告單、相關影像學檢查結果、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前往區社保局辦理審批。特殊門診醫院的選擇僅限1-2家,原則上一年之內不得變更。
醫療費用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因病就醫產生的普通門診、住院、特殊門診所發生的符合《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范圍內的費用。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醫療費用結算方式
(一)特殊病門診和普通門診就醫報銷:參保人憑社會保障卡(尚未領取到社會保障卡的使用二代身份證,未成年人為戶口簿)在定點醫院實時結算,未實時結算的不予補報。
(二)住院報銷。
1.聯網醫院就醫報銷:參保人就醫時及時向定點醫院出示社會保障卡(尚未領取到社會保障卡的使用二代身份證,未成年人為戶口簿),出院時在定點醫院實時結算,未實時結算的原則上不予補報。
2.異地就醫及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害報銷:參保人攜住院醫療發票原件、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小結、社會保障卡復印(或身份證復印件)、**信用聯社可以轉賬的存摺(卡)、意外傷害證明(車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門診病歷等材料遞交至戶籍所在鄉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申報。學生兒童:包括在本市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全日制學校就讀的非在職學生;在本市幼兒園、托兒所、保育院的兒童;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等有效證明的未入學入托的兒童(含新生嬰兒);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學生、兒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