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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上海可以起訴案件嗎

發布時間: 2024-03-28 21:17:26

㈠ 起訴可以在網上辦理嗎

法律分析】:起訴可以在網上辦理。1、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並進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3、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5、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二十六、 將第一百一十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改為二項,作為第一項、第二項,修改為:「(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將第一百一十三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五條,修改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㈡ 可以在網上起訴嗎

不能在網上起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起訴是需要到人民法院立案的,但是如果其涉及了互聯網法院管轄內的相關犯罪,比如是網路平台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當然是可以在互聯網法院進行訴訟的。是可以在網上進行訴訟的。
網上向法院起訴可登陸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辦理流程如下: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並進入;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起訴的程序通常可分為四個階段:起訴和受理。民事訴訟程序的開始階段。包括原告起訴和人民法院受理兩方面的訴訟行為的結合。審理前的准備。審判人員在受理案件之後、審理之前應作的准備工作。主要是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請求與答辯,調查、收集證據,通知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訴訟,以及其他保證正確、及時審理案件的工作。開庭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調解或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㈢ 在網上能起訴嗎

起訴是需要到人民法院立案的,不能在網上起訴。但是如果其涉及了互聯網法院管轄內的相關犯罪,是可以在網上進行訴訟的。

㈣ 互聯網法院可以異地起訴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糾紛,不可以異地起訴,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根據書面協議選擇異地人民法院起訴,其他情況不可以;如果選擇異地起訴的那個法院認為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會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