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庭審直播可以看回放嗎
庭審直播不可以看回放,網路直播除外。
庭審直播網是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制宣傳處主辦的北京法院網建立的,這是北京司法部門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的一項新舉措。建立庭審直播網站,不僅對加強法院的公開審判工作,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辦案水平有著積極的意義,同時也使人民法院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更加方便。
人民法院進行庭審直播、錄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公開范圍進行,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證人保護等問題,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的,應當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直播錄播庭審活動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選擇公眾關注度較高、社會影響較大、具有法制宣傳教育意義的公開審理的案件進行庭審直播、錄播。
對於下列案件,不得進行庭審直播、錄播:
(一)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二)檢察機關明確提出不進行庭審直播、錄播並有正當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當事人明確提出不進行庭審直播、錄播並有正當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審直播、錄播的案件。
第五條 庭審直播、錄播實行一案一審核制度。
人民法院進行網路庭審直播、錄播的,由審判庭向本院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有關部門審核後,報主管副院長批准。必要時,報上級人民法院審核。
人民法院通過中央電視台進行庭審直播、錄播的,應當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通過省級電視台進行庭審直播、錄播的,應當經高級人民法院審核。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庭審直播、錄播的監督管理和溝通協調工作。有關審判庭負責庭審直播、錄播案件的選擇,協助做好相關工作。技術部門和網路管理部門為庭審直播、錄播提供技術保障和服務。所有參與部門應當做好庭審直播、錄播的准備工作,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庭審直播、錄播的順暢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