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申請只罰款不扣分
申請只罰款不扣分在交管12123、支付寶等APP處理,也可以在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平台處理。在網上處理違章只限於記分低於12分,罰款不超過200元的電子眼拍照違章,超過了這個處理范圍的,只能到交警部門窗口現場處理。以支付寶為例,操作方法如下:
1、首先需要打開支付寶app,登錄賬戶;
2、選擇「城市服務」選項;
3、找到「車主服務」一欄;
4、點擊「交通違法繳罰」選項;
5、服務授權後,出現綁定賬戶下的車輛信息,選中違章記錄,點擊確認並繳費即可完成繳納罰款。
交通安全小常識:
1、行人須走人行道:人行道,須靠路邊行走;
2、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准許通行時,須迅速,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在人行橫道的道路上,須直行,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3、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6、不準在馬路上追逐、嬉戲,也不準在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繩等。更不要突然行走路線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