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問一下。。手機上的戶口本圖片。可以復印出來嗎復印出來的戶口本復印件能用嗎。
手機上的戶口本圖片可以列印出來,也可以列印出來再復印使用。復印出來的戶口本復印件是可以當做證明材料使用的。
一、手機上的戶口簿圖片內容中所有文字內容清晰可見並且沒有空白遮擋才能使用。如果有遮擋還空白,需用重新用手機拍照。
二、手機上的戶口簿圖片列印出來時,列印時輸出時要按照戶口本原比例1:1輸出,這樣戶口簿圖片清晰。
三、戶口本復印件在復印時,需要復印首頁(有戶號、詳細地址、戶主姓名、兩個公章的那一頁),和自己的那一頁《常住戶口登記卡》。
四、戶口本復印件作用:
1、登記業務:選民登記、戶口登記、兵役登記、婚姻登記、入學、就業。
2、辦理業務:公證事務、前往邊境管理區、申請出境手續、機動車、船駕駛證和行駛證,非機動車執照、個體營業執照、個人信貸事務以及其他金融業務、搭乘民航飛機手續、投宿旅店辦理登記手續。
3、參與業務:訴訟活動、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提取匯款、郵件、寄售物品。
(1)戶口本用照片復印可以用嗎擴展閱讀
戶口簿使用的注意事項:
1、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2、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3、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4、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B. 戶口本拍照復印有效嗎
那要看自己想要用的是原件還是復印件,如果要戶口本原件,拍照復印肯定是不可以的了。
C. 戶口本拍照復印有效嗎
戶口本拍照復印有效,但不能單獨用來辦理業務,必須要戶口本原件,如辦理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D. 戶口本可以拍照復印嗎
法律分析:可以,戶口本是證明文件,在許多考試和就業中都需要提交戶口本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 戶口本復印件可以拍照列印有效嗎
可以,但不具備效力,不能單獨用來辦理業務,如辦理身份證的時候,必須攜帶戶口本原件。因此,用照片當復印件的時候也要帶上戶口本原件,方便比對,才能讓復印件發揮作用。並且即使是拍照列印出來的戶口本,也不能隨意的給他人使用。戶口本復印件可以拍照片然後列印的,但是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製件或復製品,但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具有法律效力。戶口本復印件可以拍照列印。但是拍照列印後的戶口本復印件不具備效力,不能單獨用來辦理業務,像在辦理身份證的時候,必須攜帶戶口本原件。用照片當復印件的時候也要帶上戶口本原件,方便比對,才能讓復印件發揮作用。 具體流程是什麼? 1、戶口本復印件,可以拍照片然後列印。
2、只要列印出來,和原尺寸是高度重合的,就會過關的,這種方式與復印的方式效力,是一樣的。
3、復印件本身是沒有效力的,只有比對原件一致,並且被接收方認可的情況下,才能起到證明作用,所以使用的時候,一般要攜帶原件以便比對。
綜上所述,用照片當復印件的時候也要帶上戶口本原件,建議不要拍照列印,這樣不具備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F. 戶口本能不能拍照復印
不可以的。戶口本復印件可以通過拍照然後拿照片去復印。只要你把照片列印出來,照片清晰就行,不過如果方便的話,可以讓你媽媽傳真給你或者掃描發給你都是可以的。復印件的內容如果與案件事實有關,並且是辦案機關依法取得,肯定是證據的一種,但就復印件單獨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還要有其他相關的證據(人證、證明人)。
G. 戶口本拍照片可以復印嗎
可以的。
這種方式與復印的方式效力是一樣的。如果做的夠好,列印出來的接近於原尺寸的戶口本復印件,就可能過關。
但需要注意,復製件(復印件)要清晰,比對原件不能變形走樣,否則可能會被拒絕。
復製件(復印件)本身是沒有效力的,只有比對原件一致並且被接收方認可的情況下才能起到證明作用,所以使用的時候一般要攜帶原件以便比對。
(7)戶口本用照片復印可以用嗎擴展閱讀:
戶口簿(全稱:居民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學歷、所在行業、具體職業、職級職稱等內容的薄冊。居民戶口簿,是全面反映戶籍地居住戶人口個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戶政文書 。
戶口簿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常住人口登記簿》,戶口登記機關留存備用,是整個戶口登記管理最基本的准據文檔;一種是《居民戶口簿》,由戶口登記機關加蓋「戶口專用章」,戶口個人頁加蓋「戶口登記章」之後頒發所登記的住戶居民自己保存備用。財政部和發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徵戶口簿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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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H. 戶口本復印件用照片列印
法律分析:「戶口本復印件可以拍照列印。但是拍照列印後的戶口本復印件不具備效力,不能單獨用來辦理業務,像在辦理身份證的時候,必須攜帶戶口本原件。用照片當復印件的時候也要帶上戶口本原件,方便比對,才能讓復印件發揮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