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我的護照照片回執生成了,能在別的照相館從新拍照從新拿一個回執嘛
如果你還沒有提交資料,覺得照片拍得不好看可以重新去拍。除了在有資質得照相館拍,還可以在支付寶搜「證件照帶回執」,在那裡有護照證件照可拍,同樣可獲得相片和回執,而且有電子版和紙質版可選。比起在外面拍,自己手機拍可以拍到滿意再付款喔~
⑵ 護照數碼回執生成,能否重新拍攝
讓相館取消本次數據上傳,再重新拍一次(也就是多花一次錢),就可以重新生成一張回執了
⑶ 護照照片可以辦理兩次嗎
護照照片僅需提交一次,如果因為其他需要護照格式的電子照片,可以前往辦理,商業社會,只要繳納費用都是可以辦理的。
1. 標准護照數字相片規格為辯率300像素/平方英寸(dpi),寬:354像素(pixel),高:472像素(pixel)。換算為紙質相片公制規格則為,寬:30毫米(mm),高:40毫米(mm)。
2. 標准護照照片電子格式文件:數字相片為JPG文件格式的壓縮圖像,壓縮率不低於70(取值0至100),文件大小介於30千位元組(k)至45千位元組(k)之間。
3. 標准護照數字相片一般性要求:
申領人6個月內拍攝的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要求人像清晰,表情自然,無明顯畸變。
眼睛正視鏡頭,眉、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痣、胎記、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頭發遮蓋,頭發不能側向一邊或大范圍傾斜。
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女士不穿低胸、高領或吊帶衣服。不著與背景顏色相近的服裝。
常戴眼鏡的居民應佩戴眼鏡,鏡框不能擋住眼睛,鏡片無反光,請勿佩戴粗框眼鏡或有色眼鏡(醫療原因除外)。
不佩戴頭飾、耳環、項鏈等飾品。
因宗教原因需戴頭巾者,眉、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必須清楚呈現。光照均勻,無明顯反差,沒有高光或紅眼。
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背景要求:
相片背景顏色為純白色。背景色平均值:紅(R)=255,綠(G)=255,藍(B)=255。
顏色模式:
24位紅綠藍(RGB)真彩色,亮度合適,色彩自然。臉部色彩在LAB色彩空間范圍的取值為:照度(L)=59至65.5,洋紅/綠(A)=12.5至18.5,黃/藍(B)=11.6至16.1。
壓縮方式:
數字相片為JPG文件格式的壓縮圖像,壓縮率不低於70(取值0至100),文件大小介於30千位元組(k)至45千位元組(k)之間。
相片規格:
分辯率300像素/平方英寸(dpi),寬:354像素(pixel),高:472像素(pixel)。換算為紙質相片公制規格則為,寬:30毫米(mm),高:40毫米(mm)。
頭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內水平居中,頭部寬230像素(pixel)至283像素(pixel),頭部高度為331像素(pixel)至390像素(pixel),眼睛距離82像素(pixel)至118像素(pixel),如果眼睛距離和頭部寬度不能同時滿足,應優先保證眼睛距離不小於82像素(pixel),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緣25像素(pixel)至45(pixel)像素,眼睛離相片上邊緣176像素(pixel)至251像素(pixel),特殊情況下可部分切除聳立過高的頭發。
相同分辯率下,換算為紙質相片公制規格則為,頭部寬19.5毫米(mm)至24毫米(mm),頭部高度為28毫米(mm)至33毫米(mm),眼睛距離7毫米(mm)至10毫米(mm),如果眼睛距離和頭部寬度不能同時滿足,應優先保證眼睛距離不小於7毫米(mm),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緣2毫米(mm)至4毫米(mm),眼睛離相片上邊緣15毫米(mm)至21毫米(mm)。
⑷ 護照辦好了,可辦護照時照的相片丟了,去簽證時可以重新照相嗎
簽證的照片要求本身就跟護照不同,從來就沒有要求要用護照上的照片,只要是半年內照的就可以了。
⑸ 護照照片照的不好可以重新採集嗎
需要。下面辦理護照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2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有的可以辦理時照),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戶口薄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及身份證的復印件。這些都是辦證需要的,申請單到時候會給。盡量穿深色衣服去,可能會拍照。下面是辦理的一些步驟: 1、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到戶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縣級及縣級以上公安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填寫申請審批表。 3、提交申請、特別提示:提交因私護照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戶口薄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及身份證的復印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4、申請被受理後,當即拍攝護照專用照片,繳納護照工本費,並取得「因私出境證件回執」 5、取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製作和簽發護照的時間為7到14個工作日。領取護照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
⑹ 護照的照片太難看了、可不可以重照啊
如果對護照照片不滿意,可以在護照更換時重新提供。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規定,從照片到印刷、製作都採用了一系列新技術,作出新規定。
1、新版護照的照片必須是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單人半身證件照
2、光面相紙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藍色。著白色服裝的照片須用淡藍色背景顏色,著其他服裝的最好使用白色背景。
3、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照片尺寸為48mm×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列印機列印的照片,申請護照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都將不予受理。
(6)護照照片可以重新拍嗎擴展閱讀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或者地區居民出入本國國境或者本地區和到境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所在國或者所在地區給的一種證明該國公民或者該地區居民的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護照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2015年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稱,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路查詢。
2016年3月29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
⑺ 現在2016年了,剛辦完護照,覺得照片不滿意,想重拍,請問能重拍嗎,
只能重新辦理新護照,才可以重拍照片。按規定,只有護照損毀、遺失、簽證頁用完、有效期不足半年等情況,才可以換領新護照。
⑻ 第二次出國護照照片還需要從新照嗎
護照第二次出國需要辦理辦理簽證。
護照只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護照只是出入國境的身份證,是出國的一個條件,要到一個國家去,只有護照不行,還必須得到這個國家的同意才能去,同意的標志是發給簽證。也就是說,有了護照,每次到一個國家,就要得到這個國家的簽證,才可以到這個國家去。
⑼ 護照上的照片不滿意,可以重照嗎如果重新補辦 重照嗎
如果對護照照片不滿意,可以重照,也可以在護照更換時重新提供。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規定,從照片到印刷、製作都採用了一系列新技術,作出新規定。
1、新版護照的照片必須是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單人半身證件照
2、光面相紙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藍色。著白色服裝的照片須用淡藍色背景顏色,著其他服裝的最好使用白色背景。
3、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照片尺寸為48mm×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列印機列印的照片,申請護照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都將不予受理。
(9)護照照片可以重新拍嗎擴展閱讀: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國家機關副處級以上人員、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及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區(縣)級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廳局級以上離退休幹部等登記備案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系提交單位意見。軍人,由其所在部隊或者工作單位按照人事或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辦理程序
領表 → 照相貼相片 → 交表領回執 →繳費領收據 → 領證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或者地區居民出入本國國境或者本地區和到境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所在國或者所在地區給的一種證明該國公民或者該地區居民的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護照
⑽ 護照照片可以自己照嗎
可以的。
青海省公安廳將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社會化採集,申請人首次申辦出入境證件或換領新證,可依需自願選擇省內任意一家已登記注冊的社會照相館拍攝出入境證件照。
據了解,全省各聯網照相館將通過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系統,把拍攝好的相片傳送至中國電信辦證直通車證件用數據相片採集服務中心進行質量檢測。
如相片質量檢測合格,相館即可列印《青海省出入境數字相片採集回執》交給用戶;相片質量未達標準的,申請人可要求照相館免費重照。
隨後,中國電信採集服務中心將通過專線將相片傳送至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制證相片資料庫,專門用於申請人辦理製作出入境證件。
申請人只需持照相館列印的數碼相片採集回執和一張紙質相片(貼申請表用),即可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出入境證件。
(10)護照照片可以重新拍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十六條 護照持有人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者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由護照簽發機關宣布該護照作廢。
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被簽發機關宣布作廢的護照無效。
第十七條 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的,由護照簽發機關收繳護照或者宣布護照作廢;由公安機關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或者出售護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非法護照及其印製設備由公安機關收繳。
第十九條 持用偽造或者變造的護照或者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國(邊)境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罰;非法護照由公安機關收繳。
第二十條 護照簽發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護照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簽發的;
(三)超出國家規定標准收取費用的;
(四)向申請人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的;
(五)泄露因製作、簽發護照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規定式樣並監制;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由外交部規定式樣並監制。
第二十二條 護照簽發機關可以收取護照的工本費、加註費。收取的工本費和加註費上繳國庫。
護照工本費和加註費的標准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公布。
第二十三條 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