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領結婚證可以自己帶二寸的照片么
最好到規定地方照,因為領個結婚證就因為照片問題打個彎,難受!
只要平時生活的大頭照片,有的是兩個人的合影,有的是分開的也行,
每個地方民政局要求不同。
❷ 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帶嗎 結婚照有什麼要求
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帶,結婚照的要求是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合影應當是雙方當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共同拍攝的影像圖片。合成照是對兩張或以上的照片進行翻拍或掃描等處理後的圖片。結婚登記照應當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第七點 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己帶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❸ 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己帶嗎
法律分析:照片可以自帶的,至少兩張,是合影的,男女雙方的結婚證上都要貼一張的。但有一點要注意,照片的尺寸和要求要符合民政局的規定,為了保險起見,建議在現場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❹ 領結婚證可以自己帶照片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
結婚登記照要求: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八條,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3張兩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必須真實、清晰,不能使用經過後期合成技術處理過的照片,藝術照、婚紗照等照片也不行。在辦理結婚證時,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會對身份證、照片、本人進行對比,如果三者不符,當事人又不能提供有效證明,工作人員只能拒絕辦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❺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照片可以自己帶嗎帶什麼樣的照片幾張
辦理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
2、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3、三張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證件照。
申請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願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5)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己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本人的戶口簿:
1、家庭戶的居民,提交整本戶口簿;集體戶的居民,提交本人頁原件及加蓋保管部門紅印章的首頁復印件。
2、戶口簿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住址准確無誤;婚姻狀況與本人實際相符,不相符的請到公安部門變更。
3、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日期,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常住人口登記卡應當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4、戶口簿因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或丟失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更換戶口簿或出具戶籍證明。
(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換發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三)照片:
合影證件照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一底版、需3張,照片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等。
❻ 如果辦理結婚證可以自己帶照片嗎
法律分析:能自己帶照片,但要去民政局指定的攝影單位拍。且結婚證照片的尺寸標準是2寸(即5.3cm×3.5cm)。照片內容需要是雙人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片,需要3張照片,照片的底色為紅色。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❼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去照嗎還是必須在民政局照
結婚證上的照片是可以自己去照的,不是必須在民政局照的。
婚姻登記條例允許新人自行准備結婚登記照,但沒帶結婚登記照也沒事,民政局也可以當場拍攝。結婚登記照可以自己帶,但證件照要符合結婚登記的要求: 結婚登記照大小為2寸(53mm × 35mm)。
結婚登記照底色為紅色或是藍色。結婚登記照像素要高,結婚當事人清晰可辨。不能使用藝術照、生活中、合成照、劇照等作為結婚登記照。
(7)結婚證照片可以自己帶擴展閱讀:
結婚證上的照片介紹如下:
選擇服飾的第一點是不要選擇與底色相近的服裝。結婚登記照底色多為紅色,若是再選擇一件偏紅色的服裝,所以選對服裝很重要。結婚登記照可以選擇白色襯衫,紅白對比顯得人更精神,或是色彩鮮艷的服裝都可以。
但千萬不要選擇熒光色系,會將皮膚襯托得黯淡無光。拍攝結婚登記照是可以化妝的,但證件照講究自然,因此淡妝即可。濃妝艷抹的結婚登記照,民政局可能並不會採用。
❽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己拍好帶去嗎
現在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自帶了,但是一定要嚴格遵照《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規定》。那麼自帶結婚證照片有什麼要求呢?
第一 「二寸」雙方近期的半身紅底免冠合影照片,第二 結婚登記照要求像素一定要高,雙方的表情一定要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如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等。
一、自行拍攝結婚證需要注意的事項:
1、結婚證底色一般為紅色,所以衣服的選擇好上一定要挑選合適自己膚色的衣服,如白色等。
2、對於一些男生如果對發型不滿意度 情況下,那麼換發型最好是在拍結婚證前一周做一改變。萬一新換發型不適合自己,那就搞笑了哦。
3、女孩子在拍拍照片的時候都會花個小妝,讓自己的氣色更好!但是切記濃妝艷抹,最好化淡妝。畢竟要給自己留下一生美好回憶。
4、一定要注意,一定要男左女右,看照片的時候女在左男在右。不想用民政部門拍攝照片的寶寶們,看拍照時候的注意事項,就是前往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領取結婚證吧,對了,不要忘記帶一下材料哦!
❾ 結婚證照片是否可以自帶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照片是可以自帶的,要求是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也可以在婚姻登記處的現場拍攝。新人可以化淡妝,但是不可以化濃妝,過於浮誇,必需能夠看出本人真實的面貌。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年滿二十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❿ 領結婚證要帶什麼東西,照片自己帶可以嗎,要幾張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照片自己帶可以,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領取要求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早於二十周歲。
3、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4、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5、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