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欠條照片能作為證據嗎
法律分析:欠條丟了只有手機拍的借條照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還應當找相關證據證明,能夠證明借款的銀行付款憑證、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借條是書證,應當提供原件。借條復印件、借條的照片均非原件,其證據的真實性極弱,不易被法院採信。還要通過佐證的方式來形成證據鏈,比如銀行轉款記錄,借款時或催款的簡訊及通話錄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貳』 欠條只有照片沒有原件有效嗎
法律分析:照片只能證明債務存在,不具備法律效力,只有在債務人無異議的情況下使用。在提起民事訴訟時有義務提交借條原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將以此為定案的依據。如果只有借條的復印件,再無其他材料可以印證欠款這一事實,借條復印件就喪失了證據效力,將會承擔敗訴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