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證照片太丑了可以重新拍嗎
法律分析:身份證照片太丑可以重拍。為了適應居民的新需求,公安在部分戶政窗口推出便民舉措,市民在拍攝身份證照片時,如果覺得相片不夠滿意,可以向工作人員提出要求,重新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第十一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Ⅱ 身份證照片不滿意可以重新換身份證嗎
法握早律分析:可以換,但自己要想個合適的理由,比如身份證丟了等。直接拿著身份證去辦理,派出所是不給辦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段祥雀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宴敏,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Ⅲ 覺得身份證照片丑了可以重新辦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為了適應居民的新需求,公安在部分戶政窗口推出便民舉措,市民在拍攝身份證照片時,如果覺得相片不夠滿意,可以向工作人員提出要求,重新拍照。二、身份證照片太丑申請重新辦理:市民發現照片太丑,可以在自己帶上照片(但符合辦證的要求),也可以在公安機關拍攝時,給工作人員提建議,拍得美一些。辦理時需要帶上戶口本、舊身份證、現場采血樣本申請辦理身份證。三、居民身份證照片需滿足的條件:根據公安部制定的《居民身份證》制證用數字相片技術標准(GA461-2004),居民身份證的照片需滿足下列條件:1、照片規格:358像素(寬)×441像素(高),解析度350dpi,照片尺寸為32mm×26mm;2、顏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3、要求:公民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著制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居民應配戴眼鏡,白色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4、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內水平居中,臉部寬207像素±14像素,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小於207像素,當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沿距離與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能同時滿足上述要求的情況下,應優先保證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小於207像素,特殊情況下可部分切除聳立過高的頭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