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法律上照片能作為證據嗎
照片可以作為證據,法律上稱為「視聽資料」。但你的照片在離婚訴訟中作為對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方的證據恐怕不行。除非你的照片是長期的、且捕捉的均是所謂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且是長時間的同居,否則,偶爾一兩次同居不算什麼。至於其他親密的照片,也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過錯」,離婚時不能使用「過錯原則」。
A. 在法律上照片能作為證據嗎
照片可以作為證據,法律上稱為「視聽資料」。但你的照片在離婚訴訟中作為對方有婚姻法規定的過錯方的證據恐怕不行。除非你的照片是長期的、且捕捉的均是所謂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且是長時間的同居,否則,偶爾一兩次同居不算什麼。至於其他親密的照片,也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過錯」,離婚時不能使用「過錯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