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手機視頻能作為證據嗎
手機視頻能作為證據。
具體條件如下:
1、視頻證據本身必須是客觀真實的,視頻不能是通過技術合成的,否則,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2、視頻證據所反映的內容應當與要證明的事實有關聯;
3、視頻證據的取得方式必須合法。通過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不會被採納;
4、視頻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權益和查明真實情況的;
5、視頻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所有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視頻資料、電子數據都屬於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就是說,必須經過查證屬實的,同其它的證據共同形成證據鏈,才能成為證據。
視頻屬於視聽資料,證據要有證明效力需要滿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一般出問題都是合法性。證據取得的方式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隱私,一般私自拍的視頻很可能侵犯他人隱私,而且視頻要明確地反映時間地點事件,否則會因為證明力不夠不被採納。
手機視頻是指能夠作為證據的錄音、錄像、電腦儲存的數據等,是一種被固定、被保全的證據。它比較可靠,更接近於真實情況。但是視頻資料必須經過審查,才能認定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❷ 錄音視頻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錄音或視頻可以作為有效證據。視聽資料作為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之一,現實生活中雖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認定的案例並不多,其主要原因是視聽資料作為一種技術合成,其要依賴於一定的技術設備輔助才能表現出來,並不像其他證據種類如書證、物證等那樣直接反映所要證明的客觀事實。同時,視聽資料作為技術含量成分比較高的證據類型,當事人除了要證實該視聽資料不是採用非法手段取得外,還必須證實該視聽資料沒有經過剪接、刪改、合成等方式加工,否則法院對視聽資料很難直接採信認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9條規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2、是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證據的證明力。3、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採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盡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❸ 視頻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可以作為證據,同時要注意固定證據。隨著電子商務的廣泛普及,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電子數據作為證據早已屢見不鮮。我國早期涉及電子數據的訴訟中,需對電子數據的真實性進行公證方可作為證據被法庭採信,否則很可能因技術原因無法確定真實性而不被採信。隨著無紙化辦公、大數據的更新迭代,越來越多的電子證據的採信不再一味要求以公證為前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四條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❹ 視頻可以作為證據嗎
視頻可以作為證據。
要使視聽資料(視頻屬於視聽資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當事人出示的視聽資料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2、視聽資料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3、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採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盡量選擇噪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證據的分類
一、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凡是可以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屬於直接證據。直接證據不必經過推理過程就可以直觀地說明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是否發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訴的人實施的。例如,證人某甲目睹某乙持刀殺死某丙的證言,或者某乙供述自己持刀殺人的口供,都屬於直接證據。
凡是必須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屬於間接證據。例如,被害人的屍體,只能證明發生殺人或者重傷致死的案件,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兇犯,所以是間接證據。
二、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
凡是通過人的陳述,即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是言詞證據,包括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
凡是以物品的性質或外部形態、存在狀況以及其內容表現證據價值的證據,都是實物證據。證據種類中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以及勘驗、檢查筆錄均屬此列。
三、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
凡是來自原始出處,即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的證據材料,叫做原始證據,也稱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而是從間接的非第一來源獲得的證據材料,稱為傳來證據。
不能忽視傳來證據的作用。
四、有罪證據與無罪證據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以及可以證明犯罪行為輕重情節的證據,是有罪證據。
凡是可以證明犯罪事實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是無罪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