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錄音視頻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錄音或視頻可以作為有效證據。視聽資料作為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之一,現實生活中雖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認定的案例並不多,其主要原因是視聽資料作為一種技術合成,其要依賴於一定的技術設備輔助才能表現出來,並不像其他證據種類如書證、物證等那樣直接反映所要證明的客觀事實。同時,視聽資料作為技術含量成分比較高的證據類型,當事人除了要證實該視聽資料不是採用非法手段取得外,還必須證實該視聽資料沒有經過剪接、刪改、合成等方式加工,否則法院對視聽資料很難直接採信認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9條規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要使錄音證據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2、是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證據的證明力。3、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採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盡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❷ 手機視頻能作為證據嗎
手機視頻能作為證據。
具體條件如下:
1、視頻證據本身必須是客觀真實的,視頻不能是通過技術合成的,否則,就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2、視頻證據所反映的內容應當與要證明的事實有關聯;
3、視頻證據的取得方式必須合法。通過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不會被採納;
4、視頻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權益和查明真實情況的;
5、視頻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所有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視頻資料、電子數據都屬於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就是說,必須經過查證屬實的,同其它的證據共同形成證據鏈,才能成為證據。
視頻屬於視聽資料,證據要有證明效力需要滿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一般出問題都是合法性。證據取得的方式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隱私,一般私自拍的視頻很可能侵犯他人隱私,而且視頻要明確地反映時間地點事件,否則會因為證明力不夠不被採納。
手機視頻是指能夠作為證據的錄音、錄像、電腦儲存的數據等,是一種被固定、被保全的證據。它比較可靠,更接近於真實情況。但是視頻資料必須經過審查,才能認定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❸ 視頻錄音可以做證據嗎
法律分析:由於私自錄音並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屬於法律禁止的取證方法,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採取違反法律的規定取得的錄音證據都是可以當做證據採用的。 當然,私自錄制的證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其本身證明力的大小還是取決於其錄音的內容,而且最好與其他證據配合使用以形成證據鏈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❹ 錄音與視頻在法律上是否可以作為有力證據
錄音與視頻在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影響錄音證據效力的相關因素:
1.提交錄音證據應當出示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筆、手機等,有些人將錄音內容導至電腦以錄音文件的形式存檔,向法院出示的僅為刻錄後的光碟,這已經不屬於證據原件了,證據沒有原件會要命的。
2.錄音應當完整。如果錄音掐頭去尾,剩下的內容僅是對自己有利的干貨,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納的。
3.錄音證據不會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因為錄音本身的局限性決定其無法證明全部的法律關系及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它更多地是證明案件的部分事實和某些細節,故錄音證據與其他書證、物證等證據一同使用為佳。
❺ 拍攝的視頻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視頻在法律上可以作為充足的證據。
要使視聽資料(視頻屬於視聽資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當事人出示的視聽資料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2)視聽資料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3)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採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盡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