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微信一天最多可以發多少張照片
朋友圈裡的一條信息一次可以發布最多9張圖片,目前是沒有限制你一天能發多少條動態的,其實,只要不是違反微信發布動態信息的規范,這個是不會阻止你的。
騰訊發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
早在3月15日,微信就發布了《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朋友圈新制度發布後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哪些禁止?我們需要注意什麼?
《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全文:
3月15日消息,微信發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微信方面表示,微信團隊一直致力於為用戶提供綠色、健康的生態環境,努力將朋友圈打造成一個好友間安全、私密、安心的優質互動平台,給予用戶更多的體驗上的便利。為了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我們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的內容和行為。
為規范朋友圈的使用行為,明確界定各類違規現象,並形成正式、公開的處理准則;微信安全中心現擬定並推出《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
規范全文如下:
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
一. 原則
1、為維護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態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及良好的用戶體驗,微信安全中心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騰訊服務協議》、《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范》,制定《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下簡稱「本規范」)。
2、微信用戶在微信朋友圈的活動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微信安全中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用戶協議規則,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並配合有權機關維護微信用戶及其他主體的合法權益。
3、若你對本規范的理解和執行有任何疑惑或爭議,可告知我們,我們將根據有關規則予以解釋或處理。
二. 相關條款
使用微信朋友圈的服務,微信用戶必須閱讀並遵守《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騰訊服務協議》,以及騰訊為此制定的專項規則等。本規范是在上述協議及規則基礎上進行解釋和說明,相關內容和舉例旨在幫助微信用戶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關協議和規則,而不是修改或變更上述協議及規則中的任何條款。
三. 使用規范
四. 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態秩序的建設與可持續發展有賴於微信用戶的共同努力與支持,以下使用規范的內容有助於運營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微信朋友圈的運營規則,期望我們一起創建並維護運營者、用戶、平台等各方共贏有利的生態體系。
1. 微信朋友圈內容規范
微信朋友圈內的發布內容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騰訊協議規則的規定。發布內容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微信用戶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1 侵權或侵犯隱私類內容
1.1.1 主體侵權
1)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商標,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及商標專用權。
2)擅自使用他人名稱、頭像,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
1.1.2 內容侵權
1)未經授權發布他人原創文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未經授權發布他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
3)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
4)未經授權發布企業商業秘密,侵犯企業合法權益。
首次出現此類侵權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微信帳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1.2 色情及色情擦邊類內容
1.2.1 散布淫穢、色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招嫖、尋找一夜情、性伴侶等內容。
1.2.2 發送以色情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視頻、情色漫畫等內容,但不限於上述形式。
1.2.3 長期發送色情擦邊、性暗示類信息內容,以此來達到吸引用戶的目的。
1.3 暴力內容
1.3.1 散播人或動物被殺、致殘以及槍擊、刺傷、拷打等受傷情形的真實畫面。
1.3.2. 出現描繪暴力或虐待兒童等內容。
1.3.3 出現吸食毒品、自虐自殘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畫面內容。
1.3.4無資質銷售模擬槍、弓箭、管制刀具、氣槍等含有殺傷力槍支武器。
1.3.5 出現以鼓勵非法或魯莽使用方式等為目的而描述真實武器的內容。
1.4 賭博類內容
發送組織聚眾賭博、出售賭博器具、傳授賭博(千術)技巧、方式、方法等內容。
1.5 危害平台安全內容
1.5.1 發送釣魚網站等信息,誘使用戶上當受騙蒙受損失。
1.5.2 發送病毒、文件、計算機代碼或程序,可能對微信消息發送服務的正常運行造成損害或中斷。
1.6 涉黑類內容
發送替人復仇、收賬等具有黑社會性質的信息;僱傭、引誘他人從事恐怖、暴力等活動;拉幫結派,招募成員,對社會秩序構成潛在危害的內容。
1.7 非法物品類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買賣發票;出售假煙、假幣、贓物、走私物品;違法辦證刻章、代辦身份證、信用卡、辦理手機復制卡等信息;交易人體器官等內容。
1.8 廣告類內容
1.8.1欺詐虛假廣告類
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欺詐廣告(例如網賺、中獎類信息);虛假誇大減肥、增高、豐胸、美白效果但明顯無效的保健品、葯品、食品類廣告;推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廣告。
1.8.2非法物品及違法廣告類內容
違法廣告包括但不限於:買賣發票、出售假煙、假幣、贓物、走私物品;違法辦證刻章、代辦身份證、信用卡、辦理手機復制卡等信息;交易人體器官等內容。
非法物品包括但不限於:象牙、虎骨等非法野生動物製品、販賣毒品、竊聽器、軍火、人體器官、迷葯、國家機密,信用卡套現,辦證,非法刻章,性虐等。
1.8.3廣告推薦商品本身和微信帳號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冊及公示的主體資料及運營業務范圍)無關,如:帳號名稱為心情語錄,實際售賣減肥產品等。
1.9不實信息類內容
本規則所稱的不實信息,指由微信用戶等主體編造、轉發、傳播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9.1 涉及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政治類不實信息。
1.9.2 煽動國家、地區、民族、宗教間仇恨、歧視、誤解,損害善良風俗的不實信息。
1.9.3 擾亂社會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眾恐慌的不實信息。
例:急急急請告訴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鮮了。 請火速轉發
1.9.4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實信息。
1.9.5與生活常識、公眾話題相關的不實信息。
1.10誘導分享、誘導關注類內容
1.10.1強制用戶分享:分享後才能繼續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於:分享後方可預定,分享後方可知道答案等。
1.10.2利誘用戶分享:分享後對用戶有獎勵。包括但不限於:邀請好友拆禮盒,集贊,分享可增加一次抽獎機會等。
1.10.3脅迫、煽動用戶分享:用誇張言語來脅迫、引誘用戶分享。包括但不限於 :「不轉不是中國人」「請好心人轉發一下」「轉發後一生平安」「轉瘋了」「必轉」等。
1.11 其他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相關規則的內容。
2. 微信朋友圈行為規范
以下行為嚴重違規並影響用戶體驗,還可能給其他用戶、微信朋友圈及騰訊帶來損害,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該微信帳號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2.1 使用外掛行為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微信朋友圈和相關系統。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規避群發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於用公眾平台的單發功能來實現群發功能,意圖規避公眾平台對於群發次數的限制等。
2.2 刷粉行為
2.2.1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個人帳號、微信公眾帳號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運營平台在微信朋友圈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包括但不限於:僵屍粉刷粉、微信公眾帳號互相推廣、微信個人帳號通過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搖一搖等任何形式推廣微信帳號,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進行互推等。
2.2.2 本規范定義的推廣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鏈接,頭像,二維碼,純文字等各種形式完成的推廣行為。
2.2.3 製作、發布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出於商業目的,使用者帳號都將被處理。
3. 數據使用規范
3.1 獲取或使用用戶數據
不得以如下方式在微信朋友圈獲取或使用其他用戶數據:
3.1.1 未經用戶明確同意,並向用戶如實披露數據用途、使用范圍等相關信息的情形下復制、存儲、使用或傳輸用戶數據。
3.1.2 要求用戶共享個人信息(手機號、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戶密碼或者用戶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手機號,身份證號,生日,住址等)。
3.1.3 將用戶微信號、名稱、QQ、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於任何未經用戶及微信公眾平台授權的用途。
3.1.4企圖進行反射查找、跟蹤、關聯、挖掘、獲取或利用用戶微信號、名稱、QQ、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從事與微信帳號所公示身份無關的行為。
4. 支付規范
為保障你的支付和資金安全,當你在微信朋友圈及相關功能進行支付時,我們建議你使用微信支付服務。使用時,需根據所使用微信支付的服務內容相應遵守 《微信電子商務服務協議》和 《微信支付用戶服務協議》等相關協議及規則。
5. 商標與商業外觀
5.1 微信用戶必須遵守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騰訊關於知識產權使用的相關規則。
5.2 微信用戶如非商標所有權人或未經授權不得使用他人商標。
5.3 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含有他人商標、版權等涉及他人知識產權內容的,騰訊有權要求發布者如實說明,並根據要求提供相關權利證書或授權證明,不按照要求予以說明並提供相關權利證明的,該內容將視為前述的違規內容。
5.4 非騰訊官方帳號,禁止在帳號名稱、輸出內容中出現與騰訊已有知識產權內容相同(如『騰訊』、『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似(例如,騰迅、tencet、wecha等)的字樣,或者容易與目前已有騰訊產品設計主題、外觀等相混淆的內容。
5.5 任何非騰訊公司運營的微信帳號不得進行任何誤導或暗示騰訊公司是該微信用戶的行為,或者誤導和暗示騰訊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認可其質量、服務或與其存在合作關系。
6. 階梯式處罰機制與舉報申訴機制
6.1 階梯式處罰機制
6.1.1 違規內容
6.1.1.1一經發現,即刪除內容,並屏蔽微信朋友圈。
微信帳號發布的,我們將視情節對該微信帳號進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帳號封禁直至注銷的處罰,並公告處理結果;
6.1.1.2侵權類內容
主體侵權:首次出現此類侵權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帳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內容侵權:首次出現此類侵權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帳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6.1.1.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對於色情及色情擦邊類內容、暴力內容、賭博類內容、涉黑類內容、非法物品銷售類內容,將視違規程度,對用戶進行相應處罰。 首次出現此類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帳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對於第三方將按照違規程度,屏蔽鏈接或直接封禁域名處理。
6.1.2 違規行為
6.1.2.1誘導分享、誘導關注、惡意營銷行為
微信個人帳號:刪除違規內容,我們將視情節對該微信個人帳號進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帳號封禁直至注銷的處罰,並公告處理結果;
第三方:根據具體違規情況,進行屏蔽鏈接或封禁域名處罰。
6.1.2.2欺詐行為
微信個人帳號:刪除違規內容,我們將視情節對該微信個人帳號進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帳號封禁直至注銷的處罰,並公告處理結果;
第三方:根據具體違規情況,進行屏蔽鏈接或封禁域名處罰。
6.1.2.3集贊行為
微信個人帳號:刪除違規內容,我們將視情節對該微信個人帳號進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帳號封禁直至注銷的處罰,並公告處理結果;
第三方:根據具體違規情況,進行屏蔽鏈接或封禁域名處罰。
6.2 舉報、投訴和申訴機制
6.2.1舉報、投訴機制
微信用戶及其他法律主體如認為微信朋友圈內存在侵權或違法違規信息或行為,可以分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舉報或投訴,並提供相關符合法律和騰訊要求的舉報或投訴證明材料:
6.2.1.1 舉報微信朋友圈違法違規信息或行為,應通過微信朋友圈的舉報功能進行;
6.2.1.2 投訴微信個人用戶發布或實施的微信朋友圈侵權信息或行為,應通過微信個人用戶侵權投訴流程或微信安全中心侵權投訴頁面進行;
微信個人用戶侵權投訴:電腦訪問 weixin110.qq.com->侵權投訴->個人侵權投訴
6.2.1.3投訴微信公眾帳號發布或實施的微信朋友圈侵權信息或行為,應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在線「申請侵權投訴」流程或微信安全中心侵權投訴頁面進行;
公眾號侵權舉報:電腦訪問 mp.weixin.qq.com->頁面底部->侵權投訴
6.2.2申訴機制
微信用戶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申訴或解封:
6.2.2.1微信公眾帳號申訴途徑指引:公眾帳號因違規被處理後可進行申訴,在違規處理提示頁有申訴入口。
申訴時需提供相關符合法律和騰訊要求的申訴證明材料供騰訊審核。
6.2.2.2電話客服:0755-83767777
6.2.2.3在線客服:訪問kf.qq.com-> 微信->解除登陸限制
6.2.2.4第三方應用或信息被禁止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申請解封:
1)請先對照上述規范,將違規的內容進行修改或刪除,直至符合本解答相關規范為止。
2)修改後,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騰訊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申請解封。
3)若微信公眾帳號功能被封禁,請按公眾平台的相應提示等待解封,目前此郵箱([email protected])只接受朋友圈相關處罰的解封申請,不接受微信公眾帳號解封申請。
郵件標題請採用如下格式:
【朋友圈解封申請】「申請人或企業」 + 「頁面主題(如神經貓)」
正文請附上被屏蔽鏈接以及情況說明。
經審核被屏蔽內容修改後已符合本解答相關規范,方可解封。
6.2.2.5侵權反投訴通知指引 ——
微信公眾帳號:訪問kf.qq.com-> 微信->解除登陸限制
微信個人帳號:電腦訪問weixin110.qq.com->侵權投訴->個人侵權行為投訴->微信個人用戶侵權投訴反通知指引
四. 遵守當地法律監管
你在使用微信朋友圈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當地相關的法律法規,並尊重當地的道德和風俗習慣。如果你的行為違反了當地法律法規或道德風俗,你應當為此獨立承擔責任。
微信用戶應避免因使用微信朋友圈而使騰訊捲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則騰訊有權暫停或終止對你的服務。
五. 免責聲明
微信用戶明確了解並同意,關於微信朋友圈騰訊不提供任何種類的明示或暗示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等。你對微信朋友圈的使用行為必須自行承擔相應風險。
六. 動態文檔
本規范為動態文檔,我們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更新或產品運營的需要對其內容進行修改並更新,你應能反復查看以便獲得最新信息。
七. 定義及適用
本規范所稱「微信用戶」指包括但不限於微信軟體用戶、微信公眾平台用戶、微信開放平台用戶等使用微信及其相關平台、功能的全部用戶。
本規范所稱「微信帳號」指包括但不限於微信個人帳號、微信公眾帳號、微信開放平台開發者帳號等使用微信及其相關平台、功能的全部帳號體系內的帳號。
涉及微信公眾帳號在微信朋友圈的內容、行為等,均適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范》等協議和規則的規定。
涉及微信開放平台開發者在微信朋友圈的內容、行為等,均適用《微信開放平台開發者服務協議》等協議和規則的規定。
八、實施時間
本規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3月15日
相關協議:
《騰訊服務協議》
《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
《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范》
(請用瀏覽器訪問weixin.qq.com後,根據功能指引獲取相關協議內容)
騰訊公司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