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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吃酸奶和麥片可以嗎 2024-09-18 04:56:49

罪犯一張照片可以進行網上通緝嗎

發布時間: 2024-09-11 12:12:13

⑴ 法律是否有條文或者規定,只要警察手中有一張照片就可以判定一個人的罪名,可以下令通緝嗎

只有一張照片是不能判定一個人的罪名的,不可以下令通緝。警察沒權審判,只有法院有權審判。
法律分析
僅憑一張照片就屬於孤證,孤證不立的意思是,如果只有一條證據支持某個結論,這個結論是不可接受的。法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是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機關。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或者其他的干涉。民事訴訟證據是指用來證明待證案件法律事實的客觀材料,當案件只有一個證據時,此單一證據的認定對整個案件事實的確認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只有在單一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達到了法定的證明標准,案件事實方可認定。單一證據是以證據存在的數量來定義的,即原告起訴時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是唯一的,可以是某一類客觀存在證據,從單一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分析,依據此單一證據的判決可以推理得出案件的基本事實。法院依法審判下列案件: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如果是在逃的罪犯,公安機關是可以發布通緝令的,前提是罪犯,罪犯是由法院審判決定的。所以如果只是一張照片,是不能判一個人罪名的,也是不可以下通緝令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二條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⑵ 曝光罪犯的照片犯法嗎

法律分析:警方發布通緝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是依法進行的,不構成侵權。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七十四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⑶ 網上通緝的條件

是刑事犯罪;犯罪事實清楚;案犯在逃。符合網路通緝的罪犯可以跟警方進行申請,只要符合網路通緝,警方就能夠按照相關的要求進行通緝罪犯,滿足罪犯的各方面要求。網上通緝:又名網上追逃、虛擬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網上追逃是指各級各地公安機關將應當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從看守所、監獄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況發布到公安內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全國所有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查詢、比對,一旦發現在逃人員,任何公安機關都可以立即將其拘留或者逮捕的偵查措施。
網上追逃是偵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脫逃罪犯(下統稱犯罪嫌疑人)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與傳統抓捕手段相比,網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國公安資源,各地公安機關通過網上作戰,身處本地抓捕外逃全國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無處躲避的法網。
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網上追逃的偵查措施,網上追逃依據的是公安部規范性文件。由於這些規范性文件對網上追逃的適用條件、相關程序規定不夠完善,加上個別民警不負責任或玩忽職守,網上追逃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而最極端的是網上追逃誤認。
什麼是通緝令
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發布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著、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照片,加蓋發布機關的公章。緝捕歸案後,發布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⑷ 罪犯一張照片可以進行網上通緝嗎

我個人認為:單純的故意傷害罪是不會被通緝的,更不會嚴重到網上通緝,會被網上通緝的基本是被抓到會判無期或者死刑的罪行。
我只說基本.....大多數被網上通緝的都是無期和死刑,會被紀錄是肯定的,只要進派出所就一定會被紀錄,不管是犯罪嫌疑人還是報案者。
搶劫可以網上追逃,這個網你們是看不到的,他不是互聯網,是公安機關的內部網,所謂網上通緝是公安部根據案件性質確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你們可以在公安部的對外公開網上找到通緝,而且有懸賞,我們內部的網上追逃其實和協查通報的作用差不多,但是一般的協查是在某個縣或市以內,網上追逃是全國的,也就是一旦上網全國公安機關查到犯罪嫌疑人後都會通知原辦案機關,而且人沒有被抓到前不予撤銷,直到嫌疑人被抓獲。
您需要了解當地對盜竊案件立案的立案標准,恕我直言,您被劫的金額如還遠遠沒達到刑法規定的刑事立案標准,不是刑事案件,就只能做治安案件處理,治安案件是沒有網上追逃的。因此,不是壓案不報而是您的案件不夠刑事案件立案標准,不是刑事案件,不立刑事案件就沒有偵查措施,網上追逃是刑事偵查措施,因此,不立為刑事案件的治安案件不能使用刑事偵查措施,也就沒有使用網上追逃的可能了,你仍然可以等待公安機關的進一步偵查,因為治安案件的偵查公安機關一樣在進行,如果您認為應該立刑事案件,那麼你要想我國全國人大及地方人大反映您的訴求,因為這個標準是他們作為立法機關制定的,不是公安機關定的,所以我們只能依照他們制定的法律辦事,不能逾越法律辦案。
照片算是公安機關抓到犯罪嫌疑人後對他進行拘留並起訴的有力證據,但是警察說的不好破可能是因為這種流動人口作案的話,想要抓捕犯罪嫌疑人比較困難。
在報紙上或者網上以及廣播里進行通緝的話應該效果比較好,因為公安機關的人力物力也有限。他們工作的能力和積極性也有限。

⑸ 如果從公安局獲得的嫌疑人照片能發到網上嗎

如果沒有被通緝的話是不可以的。畢竟犯罪嫌疑人也有肖像權。

⑹ 什麼叫網上通緝犯

網上通緝犯是曾經在地方作案以後,然後一直沒有抓到。然後經過網上追查,然後把它這種協查通報發到網上進行通緝,這樣子在全國各地就有他的這種通緝令,所有人看見他不管在世界各地站的那塊發現,這個網上通緝令都是好事的,隨時舉報隨時都可以抓到。所以網上通緝犯就是被一直犯有罪責的人,一直沒有伏法的人,然後進行一種沖擊的一種形式,和我的想法相同就採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