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事案件,證人無法出庭可以用手機視頻當庭作證嗎
手機視頻是證據的一種。證人不能出庭作證時,可以向法庭提出,提前把視頻發給法庭,由法庭在審理案件時通過投影放出來。
㈡ 錄音和視頻可以當法庭上的證據嗎
法律分析: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於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㈢ 視頻在法律上可以是為充足的證據嗎
視頻在法律上可以作為充足的證據。
㈣ 照片和視頻可以作為證據么
法律分析:照片可以做為證據,但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電子數據;
(5)證人證言;
(6)當事人的陳述;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㈤ 證人可以視頻作證嗎
如果法庭允許的話是可以的。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證人由於法律規定的原因不能及時出面作證,經過書面申請,可以遠程視頻方式作證。但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一般都是要求證人本人出庭作證。如果只有證人的視頻作為證據,能否被法院採信,要看法院對該證據的綜合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三)路途特別遙遠_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六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前款情形,經人民法院許可,證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雙向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