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院不能拍照嗎
醫院一般情況下是不要拍照的,你在醫院里進行拍照,如果這是建築物還好,要是拍照到了人,你在隨便發出去,就不好了,你侵犯了別人的隱私,尤其是在醫院科室里,有患者在看醫生,醫生問了患者一些敏感的問題,或者是給患者進行身體上的一些檢查,你拍照了,這都對醫生或者患者的隱私構成了侵犯和傷害。這是對他人是不負責任的,嚴重的話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建議你還是不要拍照的好。
❷ 醫生會幫忙拍傷口照片嗎
醫生會幫忙拍傷口照片。病人的傷口可以作為手術前後對比的資料收集起來,病人都是有自己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在病人同意的前提就可以進行拍照,拍照是對患者的一種負責,所以醫生會幫忙拍傷口照片。
❸ 醫院隨意讓患者做不必要的檢查,患者該怎麼辦呢
現實問題
廖某是一名中學生,平時喜歡踢足球,在一次足球比賽中,廖某被對手鏟傷了腿。家長帶著廖某到社區醫院拍了片子、做了CT,醫生看了片子和CT後讓廖某去市醫院治療。到了市醫院,醫生卻不認可社區醫院拍的片子和CT,於是又要求廖某再去拍片子、做CT。廖某的家長認為這是市醫院故意在找理由收費,但為了給廖某看病也不敢提出意見。那麼,醫院可以隨意讓患者做不必要的檢查嗎?
律師解答
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本條是關於過度診療檢查侵權行為的規定。過度檢查行為,是指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違反基本診療規范,採取與患疾病無關的、不必要的診療檢查。
在這則案例中,市醫院讓剛剛拍了片子、做了CT的廖某再做一遍,不但會增加醫療費用,輻射也會對廖某的身體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是不必要的檢查,廖某的家長可以拒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十三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❹ 去醫院看病,病人未經醫生同意是否可以錄像
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可以的,而且我就遇到過一兩例偷偷錄像的,被我發現後,我立刻當著病人以及家屬的面拿來病人的病歷資料,當面封存,封條簽字按手印!明確告訴他們醫療合同中止,愛去哪裡投訴就去哪裡!堅決不再給予任何治療以及咨詢!醫院一般會給處罰,但是我認,我寧可認處罰也不會再給他們任何治療以及咨詢。
當然可以了。那是你的權利。但是醫生並不只是代表自己,還代表著身後的醫院。所以你要錄像,可以。錄像必須有醫務科的同事在場才可以,並且是我們醫院也要錄像取證。錄像完成後我們醫院還要在醫務科的主持下,討論是否繼續為您——沒有信任的病人——治療。還有一個——由於不知道你會對哪個治療過程產生疑慮,醫院會採取24小時跟蹤錄像的方式避免產生醫療糾紛。畢竟濰坊那個偷病歷改病歷也不是一個兩個了。
題主的問題應該是:未經醫生同意,是否能對醫生的診療過程進行錄像?
我是醫生我來回答: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或行政規定來禁止病人家屬對醫務人員診療行為錄像。
法無禁則可行!
但如家屬錄像必須想到、注意到這些事:
在診室錄像,醫生正在詢問病史,體檢,可能會影響醫生情緒,因為多數醫生會認為病家不信任才來錄像,是為了以後找麻煩。在這樣的心態下看病,我做為醫生是有切身體會的,根本就沒心思看病,一心只想著不要說錯話,還想方設法盡快推走病人!
在診室錄像,還涉及病人隱私,如果有別的病人在場,醫生有義務要求錄像者不能錄到其他病人,至於錄像者陪伴的病人就不好去干預他了。
在治療室錄像則必須不妨礙醫療操作,不妨礙醫學消毒原則、無菌原則,必須避開患者隱私部位。可能有人會說:「醫院教學用錄像都會拍到病人隱私部位啊!」這一點要明確,醫療單位對教學錄像有明確的保密規定與紀律,連病歷復印都有相關法律規定,未經同意與授權,是不可能外傳的。
其實現在全民無穩私,隨便一部手機就是偷拍的高清工具,就是不經過醫生同意,在醫院偷拍診療行為估計也沒幾個醫生護士能察覺,而且醫務人員忙得跟狗一樣,也懶得理你是否偷拍。也就是說醫生同意不同意又能怎樣呢?
但我還是要勸大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與支持才是真。有些家屬到了醫院會直接了當說要錄像,目的是給外地親人看看病人在就醫,這些說出來的話我都是同意的。還有一些病人我解釋病情時他聽的非常好,會徵求我的意見能不能錄下來?這時候我會很高興很興奮,比當明星還興奮:擺擺姿勢說的滔滔不絕。為什麼呢?病人的信任才是最大的「紅包」啊!
如果不信任可以去別的醫院!如果我發現有人錄像立即終止診療
手機錄像確實方便,如果是採用帶有特殊目的的設備偷拍,醫生一般也很難察覺,因為沒有醫生經過反偵察訓練,就有醫生栽在了別人的偷拍中。尤其繁忙工作中的醫生可能因為自己過於簡單的解釋,態度欠和諧,讓對方火冒三丈,還不知不覺中讓對方給悄悄地錄了下來,然後糾紛、投訴等等接踵而至。特別是有點不太光彩的行為一旦被偷拍,那更是無法辯解。這也提示醫生們,在工作時間里應該規范自己的言行。
政策法律以及行業管理中沒有規定病家不能拍攝醫生的診療行為,如果是偷拍行為,估計任何醫生都不會高興,醫生發現後不發火,那就很不錯了,這肯定是有目的性的,有時候不至於把醫生能怎麼地,可能會讓醫生苦不堪言或者尷尬。
如果經過醫生同意拍攝的,那你可以放心大膽的拍攝,不過可不要斷章取義地重新編輯後,再在一定范圍或者平台播放,來損醫生。這可和宣傳部門的拍攝完全不同,人家是抱著正面宣傳的目的,即使有可能是一個負面新聞,那也是一種客觀報道,是對 社會 廣泛關注的一個回應。
在目前醫患關系不是那麼融洽的氛圍下,醫生普遍會抱著拒絕的態度,沒有醫生會因為自己的一句話、一個表情、一個很隨意的動作被無限放大,給自己和家庭,以及所在醫院帶來沒完沒了的麻煩。
未經醫生同意拍攝到不該拍攝的東西,如果涉及到病人隱私之類的,那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受到醫生或者醫院其他工作人員的訓斥,那也非常正常。
目前,在醫院的兒童保健科,年輕父母們懷著喜悅的心情給自己的小寶寶不停地拍攝的場景比較常見。這是沒有醫生反對的。
我是康醫生,謝謝朋友們的關注!
我的做法是:抱歉,我的能力不行,請找其他專家看去,我將為你辦理退號手續。另外,如果硬要找我看,我會堅持完成正常診療,絕對不多說一句話,並且病歷備注,此人在無正當理由和溝通下,對接診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經反復勸解不聽,導致診療過程無法正常完成。建議患者到其他醫生診療或者轉上級處理,患者仍堅持主張要我進行處診療,考慮該情況是無法正常診療,存在醫療爭議及糾紛風險,也存在暴力傷醫風險,將上報醫務部,並且此備注。從此以後永遠不接診這個病人。如果你要投訴,歡迎投訴!可以接受監督
有些病人家屬把自己當成上帝的親孫子了動不動錄音,動不動投訴,有一天會自食其果,不尊重別人,也別指望別人善待你!
問診過程中,在我知情的情況下,我不會強烈反對錄音錄像。
醫學操作過程中,我一定拒絕患者錄音錄像,主要原因在我看來就是害怕被斷章取義,或者刻意剪輯片段,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可以錄,但是不能偷拍,為了避免掐頭去尾,我一般建議聯系醫務科,雙方一起全程錄像。按常規診療,收住院是不可能的,技術水平有限,建議上級醫院住院治療。
我門診時會告訴病人很多知識,怕病人記不住就建議他們錄像,結果屢遭拒絕,我心想你們哪裡能記得住啊?這么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