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微信里,我給前妻發簡訊她就是不回,怎麼辦
你告訴她,你有中了500萬,和她復婚
Ⅱ 離婚後隨意傳播前妻私密照涉嫌犯罪嗎
一、 離婚 後隨意傳播前妻私密照涉嫌犯罪嗎? 根據 刑法 罪刑法定的原則我們國家並沒有規定 侵犯隱私權 罪,不能直接定罪,但是如果因為侵犯隱私的行為構成了其他 罪名 ,比如 侮辱罪 、 誹謗罪 等,情節嚴重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訴或者請求公安機關 立案 。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 身份證 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11、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 對於隱私權,只有合法的隱私才會依法受到保護。如果侵害他人隱私權的,作為權利人,是可以要求其承擔 侵權責任 的。如果自己的精神因此受到巨大痛苦的,還可以要求 侵權行為 人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費 需要由人民法院綜合全案來進行判斷。精神損失是可以在侵權損害賠償 訴訟 中同時主張的。 二、侵犯隱私權判刑嗎? 對於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一般是屬於侵權行為,如果沒有造成一定的後果,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 精神損害賠償 ,不構成刑事責任。不過也不能說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就一律不構成犯罪,不需要對行為人判刑。 根據《刑法》當中的規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現下,有人喜歡「撬開」他人的網路空間、電子郵箱,獲取隱私圖片、視頻在網上傳播,其中不乏淫穢、色情圖片,但這樣的行為很可能涉及更加嚴厲的 刑事犯罪 ,即 傳播淫穢物品罪 、 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等。有關規定參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 不排除當事人的這種做法其實就是為了故意報復前妻,其實無論是夫妻關系還是普通的朋友關系,我們在現實生活當中都不能隨便在網路上去傳播別人的私密照片的,這種行為肯定已經涉嫌構成侵犯隱私,也會給他人的名譽生活等帶來諸多的影響,但是,刑法中沒有侵犯隱私罪的這個罪名。
Ⅲ 二婚老公喜歡把孩子視頻發給前妻看是什麼意思
孩子如果是前妻生的,就是給前妻看看孩子,讓前妻對孩子多少了解一點,促進母子感情。如果是二婚生的孩子,就是炫耀,可以無視,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