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找人跟蹤孩子,調查孩子隱私違法嗎
這個應該還要看下孩子多大,孩子還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家長這樣做也是可以的,或者在律伴問律師就好了。
2. 寶寶周歲照片沒必要拍嗎
看家裡人的時間,經濟等各個方面吧,有的人認為每年拍照留念有必要,將來是一種美好的回憶,有的人覺得浪費,幾年拍一次就可以。
寶寶拍周歲照要注意事項:
1、注意安全。大人在不影響拍攝的情況下,要守在寶寶身邊,預防摔倒或劃傷等意外發生。
2、財物安全。保管好隨身攜帶物品。衣櫃鑰匙要保管好。有的寶寶戴著金銀首飾,也要看護好,避免丟失,或寶寶吞咽。
3、隨時和造型師,攝影師溝通。
4、在寶寶不拍照的時候,盡量避免嬉鬧,應保持體力。
5、拍攝時,影棚里除工作人員外,人數不要過多,那樣會分散寶寶的注意力。拍攝環境要安靜,避免喧嘩。
6、引導孩子表情時,有專業婚紗影樓引導師。家長若要引導,應該聽從引導師安排,合理引逗。
7、不要過多的要求寶寶擺造型。那樣會很假。不要言語埋怨寶寶,那樣寶寶會沒自信。
8、在寶寶情緒不佳時,可以暫時休息,緩解情緒。餓了要吃,困了要睡。不要強行拍攝。可以分為幾天來拍攝。
3. 家長未經過允許翻孩子手機算犯法嗎
法律主觀:
父母翻孩子手機一般是不犯法的,但是孩子也有隱私權,父母應當尊重孩子的權利,與其進行有效溝通。實踐中,行為人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4. 嬰兒照相館沒有經過家長的同意,使用了孩子百日照片擺在店裡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算! 肖像權,是指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 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 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 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 面及印刷掛歷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