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開具事故認定書需要什麼材料
開具事故認定書需要准備事故現場照片或視頻資料、事故雙方的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目擊證人證言、車輛保險信息以及傷者的醫療證明等材料。
一、事故相關材料
首先,需要提供事故現場的照片或視頻資料,以記錄事故發生時的情況。這些資料可以反映車輛的位置、損壞程度以及周圍環境等,對於後續的事故認定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需要收集事故雙方的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以核實雙方的身份和車輛合法性。這些信息是認定事故責任的基礎。
此外,如有目擊證人,還需收集其證言和聯系方式。目擊證人可以提供事故發生時的情況描述,有助於還原事故經過。
二、保險和醫療材料
在開具事故認定書時,通常需要提供車輛保險信息,以便保險公司參與事故處理。此外,如果事故中有人員受傷,還需提供傷者的醫療證明和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
三、事故認定書申請表格
申請開具事故認定書時,需要填寫相關申請表格,提供事故雙方的基本信息、事故時間地點、事故經過等詳細情況。這些信息是事故認定的重要依據。
綜上所述:
開具事故認定書需要准備事故現場照片或視頻資料、事故雙方的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目擊證人證言、車輛保險信息以及傷者的醫療證明等材料。同時,還需填寫相關申請表格,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這些材料共同構成了事故認定的基礎,有助於確保事故處理的公正性和准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