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漫展拍了幾張不認識coser的照片(經過允許)可將他們的照片發QQ或微信嗎
當然可以,又不拿他們的照片牟利
出來漫展COS還怕隱私那真的是扯淡呢
B. COS的注意事項
作為一個coser應有的素質
【想做好cos必須認真看看的點點點】
我們都是以追求開心快樂為目的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所有COSER都可以算作是難得一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看動漫一起看虐文一起出cos。人和人相處難免會出現一些摩擦和膠著,可人之所以稱為人就是因為其社會性的體現和其在交流基礎上的互動相生。沒有不會出現問題的社團,也沒有解決不了的人際矛盾。
開頭略顯沉重了一些(止不住就裝13了==+我的錯)
只是想對大家說一說自己的一些關於cos方面的理解,和大家共同討論出好cos所需要做到的一些事情。然後,我們盡情地享受cosplay給我們帶來的樂趣吧~
先說一些關於新人方面的或許有用的注意事項(不是歧視新人哈~其實很多老人都也做不好,只是想大家如果有一個好的開端,應該能夠更加便捷地取得更高的成就。)。畢竟大家都是從新人階段摸爬滾打混出來的,就拿自己吃過的虧和看到的事情做一下總結,以資警醒。
一、別說你只是因為覺得Cos漂亮而Cos,那根本不是Cos。如果你只是想穿漂亮的衣服,畫漂亮的妝,可以去影樓,沒必要你那麼做。
二、別覺得Cos就是非主流。我可以告訴那些這么以為的人,如果說非主流是隨便擺個Poss,然後用手機或者照相機一拍45度角,再P一下圖就完了。那麼Cos是要費很大的心血和米的,並不是你隨便這么一拍就能完的。
三、如果你只要能弄的便宜的人物Cos就行了,那麼我覺得你不妨Cos一下你自己,這樣除了拍個照片以外不要其他。
四、不要問別人,給你看我的照片,你覺得我適合什麼就Cos什麼好了。Cos要喜歡這個角色才去C的,這種親我也遇到過,請參照第三條處理。
五、辱罵Coser,或是在說某某某,這個還叫Cos啊!那什麼什麼角色的神韻,是什麼人都C不出來的這種話。我只是想說,如果你那麼有本事,你去C一下試試看。不管怎麼樣,別人為了C這個角色都是花費了很大的心血的,沒有一個Coser能C的出跟原作真的很像的。請理解三次元和二次元的差別。
六、不要問Cos是什麼?鞋墊是什麼?之類的問題。我想,可能問Cos服哪裡有做或者哪裡有賣?哪家的比較好?等等問題,其他Coser都應該會願意回答。但問Cos是什麼這些太小白的問題不止會讓大家失去耐心,還會覺得你並非是抱著一種『我喜歡這個角色,不管好不好,我都想試一下』這種心情。
七、『我喜歡這個角色,真的想試一下,但是沒有米。』這種心情我想一般學生Coser也好,上班的也好,都會有。所以這些事情新人可以用真毛、自己動手製作之類的,來減低中間的費用,也是個實踐的過程。米的問題可以自己慢慢地攢,也可以跟家長說明原因,讓家長小小地贊助一下。
八、並不是說沒有米就不能Cos,這個誤區新人趕緊走出。可以參照第七條,對於角色在沒米上面盡量選擇要麼自己真毛可以C而且對角色也有愛的,也或者可以對接近自己真毛的無愛,去買一下二手的也不會吃虧。
九、不要身為一個Coser卻沒有素質,因為以前曾經發生過這種事情。不管是任何人、任何職業,作為一個跟大家一起生存的人應該有必要有素質。
十、耍團。這個大家應該都看見過有這類新人吧!明明說好來的,去的,但一到緊要關頭就不來了。可能不怎麼重要的角色還不要緊,萬一是重要的角色就糟糕了。如果上台的話會有很大的影響,也會讓同一個團里的其它人很頭痛。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那也要向大家解釋,或者提前半個月以上跟團長說一聲。耍團最難辦了。
如果說上面的廢話太長的話,那麼我搬用一名老coser作出的總結來概括一下吧~
大家洗好耳朵了!以下都是cos圈的大忌!
一、對別的Coser做出危險的動作。
二、說別人Cos的不如自己的好看。
三、耍團。
四、辱罵別的Coser。
五、性格惡劣(於是其實這個很重要)
六、強迫別人Cos無愛的角色。
七、跑單。
八、盜圖。
九、山寨。
十、私底下流傳如某某Coser很不好的流言。
說明:關於素質菌的第十條,大家其實覺得別人不好在哪裡明確指出,沒必要在私底下說別人。
愛她,就尊重她
就羅嗦到這里了~
C. 未經過本人同意上傳他人照片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未經過本人同意上傳他人照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盜用、假冒他人名義,以函、電等方式進行欺騙或者愚弄他人,並使其財產、名譽受到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一百五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侵害他人的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而獲利的,侵權人除依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外,其非法所得應當予以收繳。
(3)徵得同意拍的cos照片可以發嗎擴展閱讀
肖像權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專有權,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又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具體而言,肖像權的內容包括肖像擁有權、製作權和使用權等方面。
肖像擁有權指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未經公民的許可,他人不得擁有該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損壞公民的肖像。肖像製作權是指製作肖像的決定權和實施權,即決定是否製作、如何製作肖像的權利。
肖像人可以自行製作肖像,例如自拍、自繪等;也可以委託他人製作,如委託照相館、畫室製作。如有人主動為肖像人拍照或造像,則必須從肖像人取得肖像製作權。
D. cos照片做頭像算侵權
本宅學法律的~讓我來挑戰一下這個問題
1.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因此只要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肖像,不構成侵權。只用COSPLAY的照片做頭像的話不損在侵犯COSER肖像權的問題。
2.用COSPLAY的照片做頭像的行為涉嫌侵犯照片拍攝者的著作權,我國法律規定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制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用COS照片做頭像屬於其中的復制、展出(?),因此構成侵權。。
3.如果涉及使用外國COSER照片的情形的話,不僅適用中國法律,還適用COSER所在國家的法律,以及可能涉及相關國際條約。這就比較麻煩了。
*打了那麼多字發現三年法律沒學好,秀下自己的觀點都沒什麼自信。。如果有哪位法律帝有更好的見解,歡迎拍磚。。
**LZ你放心大膽地用好了沒問題的,沒那麼點度量誰會去做COSER、誰會幫COSPLAY拍照片呀?大家都是有愛的人,不會那麼計較的。
E. 沒經過cos的同意保存照片會不會沒禮貌(沒有轉載)
應該可以,但是最好不要做任何不好的事情。比如拿去轉賣,列印成照片賣出去,或是對外說是自己的cos作品就沒問題。一般只是單純喜歡的話沒關系。
F. 在徵得他人同意後,將對方的照片或視頻傳到網上算不算侵權
你好!在徵得他人同意後按照協商好的范圍進行上傳照片或視頻應該不算侵權,如果涉及到營利應該另當別論。
G. 請問:在未經過別人允許的情況下拍別人的照片違法嗎
在未經過別人允許的情況下拍別人的照片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肖像權包括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
(7)徵得同意拍的cos照片可以發嗎擴展閱讀: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1、肖像製作專有權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
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
H. 在漫展上拍coser的話需不需要徵得其同意
如果她們有攜帶攝影師的話,就可以拍,沒有的話,要經過coser同意再拍哦,還有就是說,問的時候禮貌點哦,這樣會和諧也沒問題噠。
I. 未經允許對他人進行拍照違法嗎
根據民法通則100條「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犯肖像權有兩個前提:
一、是未經本人允許;
二、是為營利為目的使用。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
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肖像限制如下:
(1)政治家、影視和體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開露面時,不得反對他人拍照;
(2)參加遊行、示威和公開演講的人,因其活動目的具有公共性,則不得反對他人對上述活動拍照;
(3)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別幸運者或者特別不幸者、重大事件的當事人或者在場人等,均屬這種情況;
(4)嫌疑犯不得反對司法人員為司法證據目的的拍照;
(5)肖像專用權是指使用肖像來標記和表彰自己的權利,即決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9)徵得同意拍的cos照片可以發嗎擴展閱讀:
認定肖像權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則。按照中國民法通則規定,只要符合這樣三個要件,即可認定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一、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如被攝者肖像權受到侵害後,受害人的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體現為肖像權人就其肖像獲取財產利益的可能性減少,這里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
二、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這里包含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確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權的,即可認定有過錯。
三、損害事實和侵權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這種有因果關系必須是攝影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內在、本質、必然的聯系。
J. 參加漫展活動遊玩的照片被人發至網路是否算侵犯肖像權
我不是學法律的,你說的這種情況在ACG圈子裡也是常有的。關於侵犯肖像權是這么界定的: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他們把coser的照片發網上,只要不是以盈利為目的就不算侵權。我自己去漫展要拍coser是會徵求本人同意的。而且現在大部分漫展官方也會普及這方面的常識。漫展之後把照片上傳公共社交平台,比如微博,貼吧啊,圈子內叫返圖,只要不是用於盈利coser們也基本不會反對的。而且他們還會來「認領」自己的場照。不過惡意中傷coser確實可惡,但是也只能從道德層面譴責這些人。他們並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