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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丟失照片彩印可以不

發布時間: 2022-03-06 13:43:14

㈠ 借條原件丟了只有拍的照片有效嗎

法律分析:法院對復印件只是考慮使用,但若對方對此無異議,復印件的效力相當於得以認可。 看黑體字部分:若對方對此無異議,復印件的效力相當於得以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㈡ 經濟糾紛中借條的彩印件和照片能作為認定證據嗎

法律分析:借條的彩印件和照片是可以作為認定證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㈢ 借條原件丟了,只有照片和復印件能起訴嗎

照片只能證明債務存在,不具備法律效力,只有在債務人無異議的情況下使用。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又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亦明確規定:「證據材料為復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主要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綜上,在提起民事訴訟時有義務提交借條原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將以此為定案的依據。如果只有借條的復印件,再無其他材料可以印證欠款這一事實,借條復印件就喪失了證據效力,將會承擔敗訴責任。

㈣ 我的借條丟了,但拍的照片還在,拍的照片有法律效力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製品。」 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製件或者復製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製件或復製品。
故:法院對復印件只是考慮使用,但若對方對此無異議,復印件的效力相當於得以認可。 看黑體字部分:若對方對此無異議,復印件的效力相當於得以認可。因此,復印件是否有效力,還看對方有沒有異議!同時,對方有異議的話,也必須提出相反的證據。如果對方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無法提出相反證據,即異議不成立,那麼復印件還是有效力的。

㈤ 借條丟了只有張照片能不能去復印還能有效嚒

如果對方不承認的話你的照片復印件的證據效力很低,基本上不會被採納。

㈥ 經濟糾紛中,借條的彩印件和照片能否作為認定證據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中,借條的彩印件和照片可以作為認定證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㈦ 借條丟失有照片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體情況。復印件是否有效力,還看對方有沒有異議。同時,對方有異議的話,也必須提出相反的證據。如果對方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無法提出相反證據,即異議不成立,那麼復印件就是有效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