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家影視單位聯合聲明短視頻不得剪輯傳播影視作品,短視頻剪輯是否違法
影視短視頻剪輯當然違法:
單位現在已經發布了聯合聲明,宣布要抵制剪輯傳播影視作品,也要求停止這種侵犯版權的行為。
所以這對於視頻剪輯博主們來說,也許是一件壞事,但是對於中國影視行業的發展來說,卻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只有付出獲得回報,那麼這件事情也只會越來越好,越來越棒。
㈡ 在b站做影視混剪的話(包括影視的截取畫面,配的背景音等)算侵權嗎
算的,只是現在審核這類不那麼嚴格。
註明出處,不違反規定,傳之前找一下軟體上有沒有相同的視頻,當然如果原視頻作者表明了可以轉的話是可以轉的。
一部電影進行剪輯傳播肯定要經過擁有版權的人許可,大公司不敢開這個頭,所以自媒體有很多直接就拿來剪輯用了,擁有版權的就算去討個說法那犯不著,也不是大公司,也不會去打官司。
所以現在自媒體發布剪輯過的電影,只要未獲取到版權人的許可,那肯定是侵權的,如果是用來商用獲取到利益沒准會追究責任。
㈢ 混剪央視紀錄片視頻算侵權嗎
這個需要根據具體的使用方式、使用目的以及使用的量來看;
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合理使用的情況,如果是屬於以下情況的,則不構成侵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看你的情況,很大可能適用於第一種或者第二種情況,不過具體判斷上還是需要看多個方面的因素。
由於目前各大視頻網站為了規避版權風險,均採取了各種技術(如視頻指紋)來防止侵權視頻的上傳,所以檢查比較嚴格。
一般來講,如果僅僅是少量使用,沒有商業目的的話,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不侵權。
㈣ 影視混剪侵權嗎
【法律分析】
未經他人允許的影視剪輯屬於侵權行為。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義務。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如果剪輯的人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是不能進行私自剪輯傳播的。著作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㈤ 多個服裝視頻混剪算搬運 侵權嗎
算。
在沒有取得原影片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沒有對其支付報酬的情況下,混剪他人視頻是侵權的。在非合理使用的情況下,製作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權利。
㈥ 混剪視頻算侵權嗎
未經允許,且不屬於合理使用,就會構成侵權。
【法律分析】
網路上剪輯的視頻傳播算侵權,如果未獲得視頻上傳者的同意,然後擅自下載之後進行編輯再次傳播,就構成侵權。如果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屬於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網站不一定是該視頻的著作權人,對於視頻下載後重新再改編,然後在公開,那麼是肯定涉嫌侵權的。如果只是個人愛好,收藏,並不向大眾公開,那麼應該屬於合理使用,就不算侵權。如果公開進行公布,嚴格來說也是有侵權的,畢竟是未經同意而修改,另外在網路上公布,經管是自己相關平台的也等於向大眾公開,是侵犯原作權利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二條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