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傷者在醫院派出所錄口供可以錄像嗎
派出所在錄口供時,為體現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公信執法,同時在監錄。
『貳』 公安錄口供家屬可以在一旁錄像么
公安錄口供,家屬可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一旁進行錄像。
個人建議:
相關法律規定中並沒有規定家屬不可以錄像,而且公安行政部門在依法詢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會有文字記錄,同時會在審訊室對詢問過程有錄像及錄音的過程,特別是對於一些重大的犯罪案件,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必須對審訊過程進行錄音錄像。詢問過程的錄音或者錄像必須是全程不間斷,保持完整性,不能根據自己的個人愛好選擇性的進行錄制,更不得刪減修改。
公安部門在錄口供的過程當中會有全程錄像。在這里還是建議家屬最好不要在一旁進行錄像,可以在錄完口供之後查看公安部門的錄像過程,因為自己在旁邊的話,可能會影響公安人員的正常工作。畢竟他們的工作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自己在錄像過程中一旦出現了情緒過激的行為,可能就會產生不一樣的後果。
(2)去派出所錄口供可以拍視頻嗎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三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前款規定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是指應當適用的法定刑或者量刑檔次包含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是指致人重傷、死亡的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嚴重毒品犯罪等重大故意犯罪案件。
對訊問過程錄音或者錄像的,應當對每一次訊問全程不間斷進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選擇性地錄制,不得剪接、刪改。
『叄』 派出所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公民是否可以錄像 ,,
派出所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公民沒有妨礙執法可以錄像。
2016年7月26日,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對全國民警進行培訓。對群眾圍觀拍攝,規范要求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
警察執法時發生的沖突通常有兩個層面:被執法者與警察間的沖突,因為對警察執法權的質疑和對執法行為的不滿意,所以不接受、不配合執法;圍觀群眾與執法警察之間的沖突,因為對警察執法的刻板成見,因為感受到執法所在場合的輿論場壓力,兩者都處於緊張狀態沖突有時一觸即發。
警察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為避免執法過程中發生沖突,一方面需要警察的標准化執法。標准化執法並不僅僅是形式,而是對權力的謹慎使用。法治社會必然是注重法律程序的社會,在具體執法時必須遵守的程序就是標准化。執法越標准就接近公正。
另一方面,需要消除關於執法規范的信息不對稱。何種執法是違反規定的不規范執法,普通人很難辨清。因此必須通過對標准化執法的宣傳,讓人們清楚地知道何為標准化執法。強調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強調接受圍觀群眾的監督,具有重要的意義。
以上內容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警察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肆』 派出所錄口供有錄音嗎
可以,錄口供,可以同時錄視頻和錄音。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很多先進技術都用到了刑事案件偵查領域。其中,按照相關國家權力機關的規定,現在的審訊過程一般都伴隨有錄音錄像,全程監控,以確保更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四十一條公安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並告知其如果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應當記錄在案。
對於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託同一名辯護律師的,或者兩名以上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的犯罪嫌疑人委託同一名辯護律師的,公安機關應當要求其更換辯護律師。
第四十二條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託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委託辯護律師的請求可以書面提出,也可以口頭提出。口頭提出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筆錄,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伍』 錄口供的時候警察可以用手機拍照
錄口供的時候警察不可以用手機拍照。
按正常的執法程序來講,派出所錄口是不可以拍照的,因為派出所錄口供時是有監控錄像的。
如果對派出所錄口供有什麼異議的話可以調取錄像來鑒別,但是錄口供的時候一定要積極配合警察。
『陸』 派出所做證人錄口供要被拍照嗎
證人在派出所錄的口供可以拍照嗎,拍照是不可以的。
我在派出所上班,涉及不到犯法的程度,是沒有權利,這是公安機關取證為他們所用,你若是照相就必須得有偵查權。如果給自己錄口供,可以拍個照片,沒規定這是犯法的。如果只是照了像和錄了口供,派出所沒有給你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就是沒有處罰,也就沒有案底。
『柒』 警察局錄口供可以錄視頻錄音那些嗎
錄口供,可以同時錄視頻和錄音。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很多先進技術都用到了刑事案件偵查領域。
其中,按照相關國家權力機關的規定,現在的審訊過程一般都伴隨有錄音錄像,全程監控,以確保更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捌』 錄口供和簽字必須錄像嗎
法律分析:警察錄口供不是必須開錄像和錄音。警察錄口供開錄像和錄音的情況有:重大案件,如販毒、拐賣婦女兒童、命案等。
不開錄像和錄音的情況有:小的民事糾紛、偷盜等。所謂的錄口供是指警察或派出所的審訊人員審問受審者,受審者口頭陳述的供詞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玖』 錄口供的時候有錄音和錄像嗎
法律分析:警察錄口供不是必須開錄像和錄音。警察錄口供開錄像和錄音的情況有:重大案件,如販毒、拐賣婦女兒童、命案等。不開錄像和錄音的情況有:小的民事糾紛、偷盜等。所謂的錄口供是指:警察或派出所的審訊人員審問受審者,受審者口頭陳述的供詞的記錄。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所作的口頭供述。在我國,公安、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口供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一種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沒有口供,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拾』 去派出所可以錄視頻嗎
派出所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公民只要沒有妨礙執法,是可以錄像的。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會議上要求,對群眾圍觀拍攝,規范要求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