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律師會見能帶家人照片嗎
法律分析:律師會見可以帶家屬照片給被羈押人員看,但不得傳遞。律師會見要遵守會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② 律師會見可以帶照片嗎
律師會見可以帶家屬照片給被羈押人員看,但不得傳遞。律師會見要遵守會見規定。
根據各地司法廳、公安廳會見的規定,都明確禁止律師有如下的行為: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③ 辯護律師會見嫌疑人 可以給嫌疑人拍照片么 帶給家屬么
不可以。我國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只是規定了律師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對於給犯罪嫌疑人拍照沒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或看守所一般是不允許拍照的。
④ 可以讓律師帶照片給關在看守所的犯人嗎
照片不用通過律師的,去探監就好了,所帶物品通過審查是可以送進去的
⑤ 律師可以紿會見可以給負刑人帶衣服和吃的嗎
從司法實踐來講,一般不能,除非提前申請看守所,並經過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
⑥ 律師去見犯人時可以幫帶張相片進去嗎
原則上不能攜帶,如果一定要送相片給看守所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用通信的方式郵寄。
⑦ 明天我開庭可能要判實行我能帶一張照片進看守所嗎
可以的,知道照片不涉及案情就可以帶進去,但是最好不要超過三張照片。
如果照片內容牽涉到具體的案情,可以能影響到案件的偵查或審理、以及有可能對在押人員產生不良情緒影響的,則一般都不會轉交,對於這種信件,在押人員就不會收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並且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建議最好委託律師協助通信、會見。
⑧ 能不能給看守所里的嫌犯寄照片呢
不可以,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家屬經過批准可以給犯罪嫌疑人寫信和送照片。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⑨ 律師去看守所看犯人可以幫他照相帶出來嗎
參照銀政法發【2009】29號《關於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五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辦案機關和看守所關於會見的規定。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
該文件對於全國律師會見有普遍指導的意義,且實際操作中,看守所都會要求律師去看守所看犯人是不可以幫其把照相帶出來的。
⑩ 律師會見可以帶家屬照片嗎
律師會見可以帶家屬照片,但不得傳遞。律師應該遵守會見規則,根據地方司法部門和公安部門的會議規定,明確禁止律師從事下列行為,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帶犯罪嫌疑人近親屬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參加,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移信件、錢款和看守部門禁止的其他物品,不要對犯罪嫌疑人使用移動通訊工具,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采訪不得錄音、錄像或者拍照。
一、律師會見
可以來帶家屬照片自給被羈押人員看,但不得傳遞。律師會見要遵守會見規定。根據各地司法廳、公安廳會見的規定,都明確禁止律師有如下的行為: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可以會時轉達家屬的意見,但不能帶信件。《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綜上所述,受聘請律師在與犯罪嫌疑人家屬簽訂委託協議後,應當盡快把委託協議提交辦案機關並依法提出會見的要求,若拖的太久未去會見,則往往會引起委託人的不滿,甚至會向律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