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拍攝照片原始時間可以鑒定作為證據使用嗎
手機照片的原始時間是可以更改的,因此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但如果有其他佐證,證明該時間就是原始時間,才可以作為參考證據使用。
2. 如何照相,能讓相片做為證據時,相片上的日期具有法律效益
用相機照相寫入磁碟的日期有另外的記錄且不可更改,能讓相片做為證據時,相片上的日期具有法律效益。
現在一般數碼相機均可以設定日期時間的。要是對焦可以的話,當然可以用同一時間的報紙作為襯托佐證。
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依據充足的證據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相片又稱照片,是從攝影得出來的圖像,圖像經過放大,由感光相紙感受放大後的照片的光而產生出來的。
法律效益是指通過立法、執法、訴訟、守法過程中對法律權利資源的最優配置,除去各種成本耗費後,進而實現法律資源使用價值在質上的極優化程度和量上的極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綜合效果。用公式表示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3. 照片時間不正確能否用做證據
當然可以,只要你的證據來源是合法的就能採用。
照片時間不正確影響的是證明力的問題,對方法庭質證的時候會提出來這個瑕疵,你解釋清楚就行了,這不影響照片作為證據使用。
另外照片是書證,根據你的描述來看,這是直接證據。
只要你有其他的證據構成證據鏈就可以了,時間不對關系不大。
4. 水印相機照片可以作為證據嗎
法律分析:可以用水印相機的時間作為時間證據,但是,因為相機的時間可以人為修改,因此,這個時間證據不能是孤證,必須同其它證據互相印證,才能作為法律意義上有效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5. 手機拍照上的時間印記能成為法律證據嗎
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你最好能夠證明這個時間是正確的,因為對方可能會對這個時間的真實性提出異議,到時候你還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實。
6. 照片可以做為證據嗎
1、照片可以做為證據,但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電子數據;
(5)證人證言;
(6)當事人的陳述;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2、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對未採納的證據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
(6)數碼照片可以做時間證據么擴展閱讀
1、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規定,法庭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從以下方面審查證據的真實性:
(1)證據形成的原因;
(2)發現證據時的客觀環境;
(3)證據是否為原件、原物,復製件、復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證據的人或者證人與當事人是否具有利害關系;
(5)影響證據真實性的其他因素。
2、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下列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1)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2)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
(3)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
(4)當事人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
(5)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外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形成的未辦理法定證明手續的證據材料;
(6)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製件或者復製品;
(7)被當事人或者他人進行技術處理而無法辨明真偽的證據材料;
(8)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
(9)不具備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
7. 數碼照片具有法律效力嗎
經過公證的數碼照片具有與紙質照片同等的法律效力。
新民事訴訟法將電子數據列入了證據目錄中,該規定意味著包括電子郵件、數碼照片、QQ聊天記錄甚至微博私信等都有可能作為證據使用。
數碼照片的原始信息記錄屬電子文檔,而電子文檔是可修改可復制的。所以,數碼照片雖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證明力是要打折扣的,所以讓公證處給你從數碼相機中提取該圖片並固定,這樣經過公證的數碼照片就有了法律效力。
8. 照片可以當證據嗎
法律分析:照片屬於書證的范疇,可以做為證據使用,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將照片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時,其來源必須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並且經過法庭審查屬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9. 數碼照片能做憑證嗎
一,未經修改的數碼照片可以作為證據。
二,依你所言:加班,晚上上班太困.在睡著被照了相,確有其事。
三,你對此不服,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不扣工資,理由是加班時間太長,制度不合理。對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10. [法律]照片還能做證據嗎
1、照片可以做為證據,但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1)書證;
(2)物證;
(3)視聽資料;
(4)電子數據;
(5)證人證言;
(6)當事人的陳述;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2、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對未採納的證據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
(10)數碼照片可以做時間證據么擴展閱讀
1、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規定,法庭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從以下方面審查證據的真實性:
(1)證據形成的原因;
(2)發現證據時的客觀環境;
(3)證據是否為原件、原物,復製件、復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證據的人或者證人與當事人是否具有利害關系;
(5)影響證據真實性的其他因素。
2、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下列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1)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2)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
(3)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
(4)當事人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
(5)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外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形成的未辦理法定證明手續的證據材料;
(6)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製件或者復製品;
(7)被當事人或者他人進行技術處理而無法辨明真偽的證據材料;
(8)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
(9)不具備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