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自己三歲兒子做廣告圖有什麼壞處嗎
一般來說是沒有什麼壞處的,畢竟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受到更多人的關注與矚目,也是一種歷練,但首先要看是什麼樣的廣告宣傳,都打算用在何處的,孩子畢竟小,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必須對孩子的未來負責任,希望廣告圖不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拿來惡搞,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❷ 孩子報了一個興趣班,主辦單位在沒有徵得家長同意的情況下用孩子的照片作為招生宣傳圖片算侵權嗎
公民的人格尊嚴權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而人格尊嚴權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任何人未經當事人或監護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主辦單位的作法侵犯了你孩子的肖像權,你可以要求其侵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❸ 照相館私自用我家寶寶的照片做宣傳,這樣對我家寶寶有什麼危害嗎
談不上危害,但他們已經侵犯了您寶寶的肖像權。你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他不賠的話可以起訴。肖像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❹ 公益活動宣傳用未成人的照片符合廣告法嗎
1、公益廣告,不屬於2015版《廣告法》規制的范圍,廣告法對其沒有約束力。
2、就算是盈利性的商業廣告,只規定了10歲以下兒童不能作為代言人。 如果這些兒童只是作為演員,那是合法的。
綜上,你的廣告屬於公益性質,且小朋友是作為演員,無論如何也不違反廣告法。
❺ 影樓把寶寶的照片拿去做宣傳好不好
沒有什麼不好的,說明你寶寶比別的寶寶更優秀,正常影樓用你寶寶照片,都會給免費套餐的,同時宣傳後的樣版要求不用交回你處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❻ 學校用所有孩子的照片做宣傳,是轉發朋友圈的,之前沒有經過孩子監護人同意,這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算侵犯肖像權
相關法律條文供參考: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採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於肖像的製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徵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於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權保留使用權。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❼ 幼兒園招生宣傳廣告用每個小朋友的單人照好嗎
不好。
侵犯孩子的肖像權,用於招生肯定是不適合的,因為會透露孩子的信息,每個人生下來都有自己的隱私權和被告知權,特別是用來商業用途的照片,完全屬於隱私權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