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德國承認雙重國籍嗎
德國承認雙重國籍,雙重國籍是國際上許多國家普遍默許認可的一種方式。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國新國籍法實施生效,對原國籍法做了較大的修改與補充,改變了過去單一根據血統原則確定國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則,有限期的承認雙重國籍,並且進一步簡化了外國人入籍的手續。
一、辦理出國簽證需要的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3、工作證(退休證)。
4、與出境事由有關的相應材料。
5、介紹信。
二、辦理簽證的流程為:
1、遞交有效的護照,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
2、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同時提供本人照片。
3、將填好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前往有關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該國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須具備兩個前提:一是申請人須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二是須出於本人自願。同時必備條件如下:申請人是中國人的近親屬;申請人定居在中國;有其他正當理由。若本人未滿18周歲,可由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在國內,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在國外,可向中國外交代表機關或領事機關申請。上述機關負責受理申請並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然後由中國公安部審批。公安部批准並由有關公安機關發給證書後,申請人取得中國國籍,同時喪失外國國籍。
② 如何排查雙重國籍的人
只是說一旦是雙重國籍,雖然還使著中國國籍,如果發生了什麼情況,例如在國外遭遇不法侵害,中國的大使館將不予保護,所以那個中國國籍實際上沒有任何意義。雙重國籍,指一個人通過程序取得A國的國籍,又在B國再一次取得該國國籍。在國際公法上,國籍是自然人對某國負有忠誠義務的根據,也是國籍國對其行使外交保護的根據。多重國籍者可能要對多個國家負有忠誠義務,這往往會給他帶來許多麻煩,特別是在戰爭時更是如此。如果其兩個國籍國之間發生戰爭,則無論他選擇忠誠於哪一方,都會被對方視為叛國行為。無國籍者沒有這些忠誠義務,但當其權利在某個國家受到損害時,將得不到任何國家的外交保護。國籍沖突的解決方法:1.對於國籍的積極沖突,各國沖突法多區分不同情況,採用下列方法解決:
(1)如果當事人的兩個或多個國籍中,有一個是內國國籍,則一般以內國國籍優先,即以內國法為當事人的本國法。因為每個主權國家均有權決定誰是它的公民,而沒有義務屈從於另一國的相抵觸的規定。
(2)兩個或多個國籍均為外國國籍時,各國的實踐不一致,主要有以下解決方法:①當事人住所或慣常居所所在地國的國籍優先。②按國籍取得的先後來確定。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先的國籍優先。理由是既得權應受到尊重。但生來取得的多個國籍,往往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另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後的國籍優先。理由是當事人有選擇國籍的自由。但在生來取得的情況下,多個國籍可能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③以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為國籍國。這一方式更為合理,但判決上不如前兩種方法確定且簡便易行。確定哪一國國籍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時,主要應考慮:當事人在哪一國出生,在哪一國擁有住所或慣常居所,在哪一國行使政治權利,在哪一國從事業務活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八條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③ 中國人關於雙重國籍的規定
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三條,不承認本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都適用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國國籍。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3)通過照片可以確定雙重國籍擴展閱讀:
根據出生取得國籍
大多數人都是通過這種方式取得國籍。根據出生取得國籍分為:依血統和依出生地原則。
依血統:不論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為本國人,則子女就獲得父母一方或兩方的國籍,這種原則稱為: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又稱為屬人主義。
依出生地:無論父母是哪國人,只要出生在該國的領土內,即自動獲得該國國籍,這種原則稱為:出生地主義(jus soli),又稱為屬地主義。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通過加入取得國籍
根據出生取得國籍,並非是按照個人意願的一種方式,而通過加入取得國籍的方式,則是根據個人意願或某種事實,並具備相關條件,才可取得它國國籍。
婚姻:一國男子和另外一國女子結緍,如果女子願意申請,則獲得男子所屬國的國籍,如女子所屬國的法律規定,不允許雙重國籍,則女子必須放棄本國國籍才可申請男子所屬國的國籍。
收養:一國國民收養無國籍或另一國的兒童,被收養者的國籍會發生改變,或者繼續保持收養者的原國籍。
自願申請:又稱歸化,是指一國國民自願申請另一國國籍。在入籍條件方面,許多國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出生國籍
出生國籍方式:或採用血統主義原則即以一個人出生時父母的國籍為依據確定其國籍;或采出生地主義原則即以一個人的出生地所屬的國家為依據確定其國籍;或採用血統主義與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其國籍。我國採用以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主義為輔的混合主義原則,包括三項內容:一是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的具有中國國籍;
二是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的,具有中國國籍;但若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且定居外國,本人出生即有外國國籍的,則不具有中國國籍;
三是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的,具有中國國籍。
繼有國籍
根據我國《國籍法》第七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須具備兩個前提:一是申請人須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二是須出於本人自願。同時必備條件如下:
①申請人是中國人的近親屬;
②申請人定居在中國;
③有其他正當理由。
若本人未滿18周歲,可由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在國內,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在國外,可向中國外交代表機關或領事機關申請。上述機關負責受理申請並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然後由中國公安部審批。公安部批准並由有關公安機關發給證書後,申請人取得中國國籍,同時喪失外國國籍。
國籍喪失
自願喪失
分為自願和非自願,自願退出國籍是指退出本國國籍或成為無國籍人,或選擇它國國籍。因為某些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要求申請它國國籍者,必須放棄本國國籍。
非自願喪失
非自願,是指因為政治原因或其它原因,而被剝奪國籍。
參考資料:
國籍_網路
④ 什麼是雙重國籍
雙重國籍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兩國國籍或以上。
產生原因
出生,有的國家根據出生地主義,有的國家根據血統主義,假如僑民所有的子女,一出生就會同時具有雙重國籍,或者父母的國籍不同,而使出生的兒童擁有雙重國籍。
婚姻: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本國男子與外國女子結婚,外國女子自動獲得本國國籍,而女子所屬國的法律又規定:因與外國人結婚,並不喪失本國法律。則該女子就獲得了雙重國籍。
法律身份
理論上雙重國籍人在國際上會得到不僅一個國家的保護,但根據國際實踐一,以及1930年海牙國籍法公約第五條規定:具有一個以上國籍的人,在第三國境內,應被視為只有一個國籍,第三國在不妨礙適用該國關於個人身分事件的法律以及任何有效條約的情況下,就該人所有的各國籍中,應在其領土內只承認該人經常及主要居所所在國家的國籍,或者只承認在各種情況下似與該人實際上關系最密切的國家的國籍。
在其國籍之一的國家內部,雙重國籍人一般只被當該國公民對待。例如甲國要求公民服兵役,那麼同時擁有甲、乙國籍的人在甲國境內不能因其乙國國籍而免服兵役。
⑤ 雙重國籍
在國際私法上,區別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根本標志是國籍。如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31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外國人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這里的外國人是指具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也包括無國籍人。
在國際公法上,國籍是自然人對某國負有忠誠義務的根據,也是國籍國對其行使外交保護的根據。多重國籍者可能要對多個國家負有忠誠義務,這往往會給他帶來許多麻煩,特別是在戰爭時更是如此。如果其兩個國籍國之間發生戰爭,則無論他選擇忠誠於哪一方,都會被對方視為叛國行為。無國籍者沒有這些忠誠義務,但當其權利在某個國家受到損害時,將得不到任何國家的外交保護。
每個國家都根據自己的國籍法,來確定哪些自然人具有本國國籍。這似乎不會產生沖突。但實際上,由於各個國家賦予國籍的原則不同,有人可能具有多個國籍,有人可能沒有國籍,因而產生國籍上的沖突。在國際私法上,一個人同時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國籍的情況,稱為國籍的積極沖突;一個人沒有國籍的情況,稱為國籍的消極沖突。如果某一法律關系中,需適用當事人的本國法,那麼,在積極沖突的情況下,就需要確定以他的哪一個國籍為准;在消極沖突的情況下,由於當事人沒有國籍國,就要確定應適用什麼法律。�
國籍的積極沖突與消極沖突的發生,是由於各國對於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的規定不同。國籍的取得�
(1)生來取得。即因自然人的出生而取得某國國籍。有的國家采血統主義,即當事人以其父母的國籍為國籍;有的國家采出生地主義,即自然人具有其出生地國的國籍。血統主義又有雙系血統主義(自然人出生時,須其父母雙方均為本國公民,其子女方取得本國國籍)與單系血統主義之分。出生地主義中,對出生地的認定標准也不同。比如,依英國法,凡出生在英國商船上的人,均為英國公民,而不論其出生時,該商船位於什麼地方;而美國認為,在美國領海內的商船上出生的人,取得美國國籍。如果一艘英國商船停泊在美國港口,則在該船上出生的人即同時具有英美兩國國籍。如果新生兒的父母不是英國或美國公民,其國籍國采血統主義,則他還同時具有父母的共同國籍,如果其父母的國籍不一致,則還可能出現四重國籍。�
(2)傳來取得,或稱派生取得。國籍的取得不是基於出生的事實,而是由於嗣後的原因。
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國內法上的原因,如歸化(入籍),即當事人自願申請取得某國國籍,或由於婚姻、收養而取得一國國籍;一是國際法上的原因,如領土變更(領土割讓,國家合並)會導致該項變更所涉領土上的居民的國籍發生變更。� 發生國籍變更時,如果所涉國家對於國籍的取得與喪失的規定不同,也會出現雙重國籍與無國籍的現象。如一國規定,本國婦女與他國公民結婚的,當然喪失內國國籍;而其夫方的法律規定,外國婦女與本國男子結婚,並不當然取得夫方國籍,則該婦女就成為無國籍人。如果雙方規定相反,則該婦女就具有雙重國籍。�
2.國籍的喪失�
(1)自願喪失。又包括兩種情形:第一,申請出籍,即原具有某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要求退出這一國籍。第二,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的人,從中選擇一個作為其國籍,而放棄其他。�
(2)非自願喪失。包括由於婚姻、收養、入籍或領土變更等事實,造成自動喪失原有國籍。有些國家還規定可以剝奪國籍。�
3.國籍的恢復�
因各種原因喪失國籍的人,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重新取得原有國籍。中國《國籍法》第13條規定:「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三)國籍沖突的解決�
即如何確定當事人本國法的問題。�
1.對於國籍的積極沖突,各國沖突法多區分不同情況,採用下列方法解決:�
(1)如果當事人的兩個或多個國籍中,有一個是內國國籍,則一般以內國國籍優先,即以內國法為當事人的本國法。因為每個主權國家均有權決定誰是它的公民,而沒有義務屈從於另一國的相抵觸的規定。�
(2)兩個或多個國籍均為外國國籍時,各國的實踐不一致,主要有以下解決方法:�
①當事人住所或慣常居所所在地國的國籍優先。�
②按國籍取得的先後來確定。�
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先的國籍優先。理由是既得權應受到尊重。但生來取得的多個國籍,往往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另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後的國籍優先。理由是當事人有選擇國籍的自由。但在生來取得的情況下,多個國籍可能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
③以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為國籍國。這一方式更為合理,但判決上不如前兩種方法確定且簡便易行。確定哪一國國籍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時,主要應考慮:當事人在哪一國出生,在哪一國擁有住所或慣常居所,在哪一國行使政治權利,在哪一國從事業務活動等。
有時還要考察當事人的主觀態度,如他的日常行為與內心態度傾向於哪一國。
⑥ 雙重國籍是怎麼產生的中國人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嗎
中國沒雙國籍一說,中國國籍全球聯網,加入外國國籍的的同時,中國國籍也就自動注銷了,雙國籍只存在於某些承認雙國籍的國家,申請雙國籍需要去登報公示,多數雙國籍國家不承認中國國籍
⑦ 中國人關於雙重國籍的規定
中國大陸地區的中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在出生國籍上採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凡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港澳地區的中國人: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國籍法在兩地實施的解釋,處理當地居民的國籍問題。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其它國籍,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所以,港澳居民是存在著很多擁有雙重甚至多重國籍的情況存在的。
台灣地區的中國人:台灣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以「屬人主義(血緣主義)為主」,「屬地主義(出生地主義)為輔」。「除了高階公務人員及公職人員以外,國人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即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加入外國國籍者,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除非經「內政部」許可。由於此原因,所以會常常出現台灣的「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又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外國之護照。「但外籍人士加入中華民國國籍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除非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其原有國籍之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
(7)通過照片可以確定雙重國籍擴展閱讀:
雙重國籍
雙重國籍,是指一個人擁有兩個國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即一個人通過一個國家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又在另一個國家再一次通過該國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就被視為擁有雙重國籍。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的《國籍法》中明令規定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如果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的態度是:
(1)堅持一人一國籍,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
(2)尊重本人意願,不強制或違背本人意願選擇國籍。
(3)如果中國公民在他國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但有必要時可以恢復中國國籍。
世界上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國(默許)、墨西哥、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等。
參考資料:國籍法_網路
⑧ 拿了泰國護照回國會被查出雙重國籍嗎
會。
中國查出雙重國籍操作方法:1.從簽證判斷你是否有其他國家護照。
大家知道,中國護照到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需要簽證,幾個落地簽的都是東南亞那些小國,所以,一個單一國籍中國人,持中國護照去其他國家,一般情況下都會有簽證。
2.從出入境蓋章判斷你是否有其他國家護照。
一個單一國籍中國人,持中國護照去其他國家再回國,一進一出中國邊境,正常情況下,應該有4個章:中國邊境的出境章、入境章;其他國家的入境章、出境章。如果你持有其他國家護照,那麼入其他國家境,一般都使用其他國家護照,你的中國護照沒有其他國家出入境章,只有中國的章,邊境人員一看就知道你有其他國家護照。
3.從出入境日期或狀態來判斷你是否有其他國家護照。
不過,只要轉借第三國出境即可補齊四個章,拿持有中、美兩本護照為例:
第一個章:持中國護照飛往泰國,落地簽國家沒有簽證很正常,中國邊境會蓋出境章;第二個章:持中國護照入泰國,蓋泰國入境章;第三個章:持中國護照出泰國,蓋泰國出境章;第四個章:飛到美國,持美國護照出入美國境,再飛到中國,蓋中國入境章。
4.中國邊境的出境章、入境章;其他國家的入境章、出境章,四個都有,但是邊境人員還是能看出來不符合常理。按正常情況,你出了泰國,應該立馬回中國,泰國出境章和中國入境章應該是同一天,結果你去美國一趟,耽擱的這么多天無法解釋。
5.目前,中國領事館已經開始嚴查中國護照。如果在更換旅行證的時候,旅行證有過期、被剪角、丟失的情況,或者知道上了戶口,那麼,一概會跟國內的相關部門核實情況,確認孩子是否辦理過中國護照。一定發現辦過中國護照,即不可再辦中國旅行證。
⑨ 國籍法有何規定中國公民雙重國籍
國籍法規定中國公民不具有雙重國籍,在出生國籍上採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凡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國籍的取得、喪失和變更由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主要有出生和入籍兩種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國籍,國際上有血統制和出生地制兩種原則。
採取出生地制的國家,不問父母的國籍,孩子出生在本國即取得本國國籍。採用血統原則的國家,則不管出生地如何,孩子的國籍必須隨父母雙方或一方的國籍。
入籍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的人,按照某國法律規定,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取得該國國籍。另外還有通過結婚、收養等方式取得某國國籍的。
採取出生地原則的國家中的公民,在採取血統原則國家生的小孩,則不具有任何一國的國籍。分為自願和非自願,自願退出國籍是指退出本國國籍或成為無國籍人,或選擇它國國籍。因為某些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要求申請它國國籍者,必須放棄本國國籍。非自願,是指因為政治原因而被剝奪國籍。
出生國籍方式:或採用血統主義原則即以一個人出生時父母的國籍為依據確定其國籍;或采出生地主義原則即以一個人的出生地所屬的國家為依據確定其國籍;或採用血統主義與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其國籍。
中國採用以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主義為輔的混合主義原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的具有中國國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⑩ 怎麼擁有雙重國籍
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明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的態度是:
1、堅持一人一國籍,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
2、尊重本人意願,不強制或違背本人意願選擇國籍。
3、如果中國公民在他國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但有必要時可以恢復中國國籍。
世界上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國(默許)、墨西哥、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韓國(有條件承認)等。
(10)通過照片可以確定雙重國籍擴展閱讀
有關「雙重國籍」的爭論,已經持續了多年。各國由於結婚、領養、出生、移民等等問題形成的雙重國籍很多。而在中國,據報道,從清朝開始算起直到新中國建立初期開始,也經歷了漫長的從承認到不承認的轉變。
此後雙重國籍問題不時浮現,而現在,爭論再起,源於中國如何吸引獲得外國籍的優秀華人人才。世界上約有90個國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認和接受了雙重國籍,另外一些國家大多持默認狀態,即不承認本國公民的外國籍,也不因此而剝奪其本國籍。因此有人呼籲中國也實行「雙重國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