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親坐牢子女可以出國嗎
隨著我國對於違法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以及對於違法犯罪的記錄終身記錄在檔等規定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對於子女的影響也是很大的,那麼對於父親坐牢的子女可出國嗎,法律對此是怎麼規定的。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於父親坐牢子女可以出國嗎,希望可以解決大家的相應的問題。一、父親坐牢子女可以出國嗎刑事拘留的時候不會有過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是對家人一點影響沒有的,該出國的就出國,要是定罪了的,那麼近期家人是不能出國的,除非是經過了的專門審查的。
二、中國公民不得離境的情有那些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2、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4、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三、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多少
37天,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可以延長至30天,即最長時間是37天。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的相關的規定刑事拘留的時候不會有過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是對家人一點影響沒有的,該出國的就出國,要是定罪了的,那麼近期家人是不能出國的,除非是經過了的專門審查的。
② 警察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法律分析:家長在公安機關工作,孩子當然可以出國留學。
法律依據:《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
一、出國留學工作的指導原則
(一)我國公民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到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等留學,是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吸收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適用的經濟行政管理經驗及其他有益的文化,加強我國高級專門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有益於發展我國人民同各國人民的友誼和交流。為此,根據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發展各種形式的出國留學,必須長期堅持。
(二)出國留學工作應從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出發,密切結合國內生產建設、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的需要,以解決科研、生產中的重要問題和增強我國培養高級人才的能力。
(三)出國留學工作應堅持博採各國之長的原則。留學的學科應兼顧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當前以應用學科為重點,並注意發展我國職業技術教育的需要。
(四)出國留學工作的方針是: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加強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努力創造條件使留學人員回國能學以致用,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出國留學人員在留學期間必須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遵守留學所在國的有關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
二、出國留學工作的組織管理
(一)國家教育委員會在國務院領導下,按照國家派遣留學人員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全國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包括出國留學人員的計劃、選派、國外管理和回國後的分配工作。非教育系統的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計劃和回國後的工作分配,按照統一的方針、政策,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會同國家經濟委員會負責。
(二)根據簡政放權的原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名額,除國家統一掌握的部分外,實行分配到用人單位的辦法,並經過試點,逐步實行出國留學人員的經費包干使用的辦法,由派出單位掌握。
(三)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單位應指定或委託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與留學人員保持聯系,指導他們在國外的學習,積極配合和協助駐外使、領館做好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出國留學人員工作是駐外使、領館的一項重要任務。國家教育委員會派出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或使、領館指定的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幹部,在使、領館領導下,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期間的具體管理工作。
(五)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或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幹部以及國內派出部門和單位應關心和幫助出國留學人員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他們及時了解國家的發展和需要,熱情地為他們服務。駐外使、領館應在出國留學人員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的教育,幫助他們增強艱苦創業、振興中華的信念。
(六)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期間成立的「學生會」、「聯誼會」等社團是留學人員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組織。
(七)國內留學人員管理部門、派出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做好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後的工作安排,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