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稅太多了,怎麼才能少交點
合理少繳個人所得稅的辦法:
1、相關的補貼、津貼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來發,對於該部分個人所得,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2、發放工資等收入的日期可以依法合理地進行約定,依法計入下一個納稅年度等;
3、差旅費補貼。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准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4、職工離職。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5、通訊費。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
6、發票沖抵;
7、大筆收入分次拿;
8、提高福利降工資;
9、勞務報酬工資化。
個人所得稅納稅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綜上所述,只要個人達到了標准,就可以依法享受優惠政策,這種情況下納稅支出就會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