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要回彩禮三個條件
如果想要要回彩禮,必須得滿足以下幾條。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