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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網上報名 2025-01-16 15:38:36

新生兒多長時間可以上戶口

發布時間: 2022-01-31 04:14:12

『壹』 新生兒什麼時候上戶口

一般情況下,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之內給上戶口。

每個省份具體規定的詳細不太一樣。舉例說,山東省戶籍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

新生兒上戶口,在嬰幼兒出生一個月之內辦理,帶著孩子父母的身份證,

結婚證以及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去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大廳窗口辦理。

現在公安機關便民措施有很多,盡管戶籍條例規定是一個月之內給新生兒上戶口

但是只要證件齊全,出生醫學證明符合法律規定,超過一個月給孩子上戶口,

公安機關派出所也會辦理的。

時間不是第一重要,最重要的是證件齊全。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貳』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候要多長時間

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上戶口,新生兒上戶口的由其父親或者母親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親或者母親的居民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並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叄』 新生兒上戶口有時間限制嗎

新生兒上戶口一般是有相應時間限制的。即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親生父母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書和親生父母一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者是非婚生育說明,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是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肆』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期限是多久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去登記,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或是父和母單方的戶口簿. 主要是看新生兒要隨父還是隨母.4、其他相關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如果當地派出所需要,還要入戶父或母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是居委會的證明.一般國家給有三個月的時間過了六個月就得等公安局審批的,至少要等一個月。新生兒上g戶口沒有要求最晚時間.多晚都可以上.但是規定不一樣.現在的規定是出生證明只能證明半年時間

『伍』 新生兒什麼時候上戶口有時間限制嗎

法律規定是孩子出生之後一個月以內辦理上戶口的登記,孩子的父母在辦理上戶口的時候應該帶上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以及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到父母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

『陸』 新生兒上戶口最晚不能超過多久

新生兒須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申報出生登記。
上戶口辦理方式如下: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
戶口登記就是擬在暫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由暫住地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暫住登記,報公安派出所備案。不收取費用,出生登記;具體申報如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後、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4、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5、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於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於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柒』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

新生兒上戶口期限是一個月。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需要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的戶口簿。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捌』 新生兒新生兒上戶口要多長時間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戶口。辦理方式是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玖』 新生兒上戶口的時間到底有多久

新生兒上戶口時間限制:嬰兒須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辦理婚生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帶以下材料:
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出生醫學證明;
③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④父母結婚證。
如果是非婚生子則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①書面申請報告;
②出生醫學證明;
③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對無《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中沒有明確母親或父親的,還須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書。

『拾』 新生兒最晚可以多久上戶口

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2、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當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個月以後再申報戶口的,需要同時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當事人可以事先咨詢戶口申報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4、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