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鐵提前多久可以退票
高鐵退票規則的時限是,高鐵開車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退票費;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站牌按票價的5%計算,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的10%計算,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的20%計算。
開車前48小時至8天內,改簽或換站至距開車8天以上的其他車次,且開車前8天退票的,仍收取5%的退票費。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票價的,退還差價,並核收差價退票費,執行現行退票費標准。
特殊情況下,經購票車站或售票汽車站站長同意,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在開車後2小時內換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受限制。團體旅客不得晚於開車前48小時。
目前鐵路實行免費退票服務。
高鐵的退票規則如下:主要由退票方式、退票時間、退票費用等組成。首先是退票方式分為兩種,分別是線上退票和到高鐵站人工窗口退票,其次歲遲岩是退票時間最晚在開車前半小時,退票費用根據退票時間的不同,會有不同的費用,一般退票越晚,扣的費用會越多。比如說在距開車半個月退票收5%的退乎御票費。
法律依據: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四條 鐵路旦滑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
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的,旅客應當憑有效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對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所持身份證件或者真實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為旅客實名購票、乘車提供便利,並加強對旅客身份信息的保護。鐵路運輸企業工作人員不得竊取、泄露旅客身份信